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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婚姻的败笔对女人来说真的不见得是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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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60101
时间:
2006-9-5 17:08
标题:
[转帖]婚姻的败笔对女人来说真的不见得是件坏事。
他们结婚十年,孩子房子都有了。他事业有成,会让很多女人心动,他其实还算是一个正直的男人,可面临的诱惑太多,慢慢地就不能自拔,感情的事说不清谁对谁错。可他说不会放弃家庭和孩子。她哭过闹过,可是他依然无法摆脱。
她其实是朋友们羡慕的对象,当别的同学在为生活四处奔波她却衣食无忧,业余时间还可以看看书,听听歌上上网,还可以在高档餐厅请朋友吃饭。这种人前的优越感让她越发不能自拔。就这么过下去吧,装作什么都不知。
改变只在那一念之间。她到一位中学同学家去,同学怀着身孕。她家住在一套不到70平米的房子,同学的先生是个有着憨憨笑容的男人,快到吃饭时同学突然说了一句:“老公,我想吃凉拌胡萝卜丝。”老公忙不迭地答应着,冲进了厨房,同学拉她站在厨房门口闲闲看着,丝毫没看到她的面色一点点沉下去。同学的老公熟练地在砧板上操作着,胡萝卜切成细丝,淋上麻油,撒上细碎的葱花,看着那花红柳绿,她的眼泪哗就流下来了。所有的信念在那一刻崩溃了。婚姻的实质是过日子啊,没有了烟火,守着外表的虚荣有什么意义?
回到家,她平静地选择了离婚,那个曾经是她先生的男人闷闷地说了一句“女人真是个可怕的动物”。
她用仅有的存款租了一套小小的一室一厅,自己动手用把房间布置得如沐春风。在阳台晒洗她那条水绿色床单时,她的心情开始莫名的好起来了。她小心地经营着自己的日子,努力工作,教育孩子,没有了那个空壳的男人却反倒心平气和、气定神闲。业余的时间她与朋友在街角的小餐厅里就着一碗稀饭吃泡菜再要几串羊肉串,却聊得有声有色。
三年过去了,与曾经的那个男人在街头相遇,那天她梳着好看的盘发,露出光洁的额头。他的目光有些不相信她的改变,她微笑着走过,眼角却有泪滑过。婚姻的败笔对一个女人来说真的不见得是件坏事。
作者:
顶顶
时间:
2006-9-5 17:23
<
><FONT size=6>我........不.........懂........</FONT></P>
作者:
一般病友
时间:
2006-9-5 17:52
<
>猜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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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婚姻不算什么,什么都不值得相信和依靠,这好象是典型的怀疑论假设</P>
<
>离婚很简单,离婚后你一样可以很光鲜,你的孩子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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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婚姻败笔不是坏事,恐怕失去了责任感的女人和失去责任感的男人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事吧</P>
作者:
顶顶
时间:
2006-9-5 20:14
哈哈哈哈哈.........对啦......孩子最无辜......父母债子女偿
作者:
成都张波
时间:
2006-9-5 20:18
就算不是坏事也谈不上是好事吧?有个温暖幸福的家总比一个人还是要好点的.
作者:
060101
时间:
2006-9-5 21:08
<
>如果家庭不能幸福,仅仅是因为需要一个家,为了孩子的话,我觉得我会选择自由,而不选择婚姻的枷锁。责任是双方需要承担的,换位想一想,如果一个女人在外沾花捻草,男人是不是会为了孩子,为了家而忍气吞声?</P>
作者:
可人儿
时间:
2006-9-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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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婚姻就象鞋子,舒服不舒服自己知道。</FONT></P>
<
><FONT size=4>每个人对婚姻的需要不同,生活的态度也就不同。</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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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4>虽然觉得文章不错,但是自认主人公换成我的话,或者就不会选择离婚。</FONT></P>
作者:
蓝叶
时间:
2006-9-6 14:02
改变不应该是离婚的作用.难道只有离了婚以后,才能努力工作,教育孩子,心平气和吗?难道只有离了婚以后才能够拥有朋友,才能够梳妆打扮,注重外表吗?婚姻不是枷锁.婚姻的维系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她不仅仅需要爱情,更需要理解和包容
作者:
人倚西楼
时间:
2006-9-6 17:54
为了孩子,别轻言离婚!婚姻是要两个人用心共同经营的!我可能会复婚,为了孩子。
作者:
牛郎哥哥
时间:
2006-9-7 01:03
<
> 人间本无婚姻,全是自欺其人。值得依靠就不需要强制约束。心都不在了有牌照也没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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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赤道附近的国家1夫四妻婚姻更科学合理。根据物种的遗传学,物种间的生活习惯会90%以上遗传。因为高级哺乳动物以雄性为首领群居,所以男人总爱嫖妓找女人满足占有更多女人的欲望,女人偶尔也想偷下情。这些都是生物的本能无可厚非。移情别恋是生物进化的催化剂,激烈竞争才能优胜劣汰。既然有爱情荷尔蒙,我想就一定有变心荷尔蒙只不过科学家没发现。要不怎么说有七年之痒呐。谁叫现在是世俗社会呐谁能不俗啊,没办法大家忍着吧。遇上事想开点就行了。婚姻就是赌博,老婆或老公越聪明漂亮胜率就越小因为他们优秀。</P>
作者:
rosa
时间:
2006-9-9 17:30
不是所有人都属于婚姻的!!!!!
作者:
小T爱胡说
时间:
2006-9-1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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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把人和猴子对比一下可能能理解某些事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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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伪的说:人怎么能和猴子比呢?那不是和畜生一样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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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的说:人是动物,或者说是高级动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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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的说:人是活在“屋子”里的动物,猴子是活在“森林”里的动物,人是穿“衣服”的动物,猴子是不穿“衣服”的动物,人是有“道德”的猴子是没有“道德”的,人是有“责任”的,猴子是没“责任”的。。。。。。。。。。</P>
<
>记得看过一篇小说,名字叫《动物凶猛》</P>
作者:
人生如棋
时间:
2006-9-10 17:58
一切为了孩子,就没有了自我!
作者:
小T爱胡说
时间:
2006-9-10 18:47
以下是引用[I]人生如棋[/I]在2006-9-10 17:58:58的发言:
[BR]一切为了孩子,就没有了自我!
呵呵,孩子真无辜,不关自己的事.却关乎这自己的未来和幸福,有时候还是父母做事情的借口.
但愿想好了再要孩子
作者:
顶顶
时间:
2006-9-10 19:54
以下是引用[I]人生如棋[/I]在2006-9-10 17:58:58的发言:
[BR]一切为了孩子,就没有了自我!
也不全是。。。。难道自我不包括作为孩子的父母。。。。。不过是会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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