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屑病病友互助网

标题: 检举投诉!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东响马    时间: 2007-4-28 00:33
标题: 检举投诉!
<><a href="http://www.yxb365.com/bbs/dispbbs.asp?boardID=12&amp;ID=26173&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yxb365.com/bbs/dispbbs.asp?boardID=12&amp;ID=26173&amp;page=1</A></P>
<>有人说别人的帖子是垃圾帖!强烈谴责这种霸道的、非理性的、不道德的、没素质的言行!</P>
作者: 天涯倦客    时间: 2007-4-28 17:34
<>等我先去看看.</P>
作者: 天涯倦客    时间: 2007-4-28 18:25
< 0pt? 0cm><FONT face=黑体><FONT size=4>“……麻黄有肝毒性,在有的国家是禁药。。。许多人以为毒药就能入中药啦。………真想不通一个垃圾帖有这么多人信,还会去尝试。。。……”<o:p></o:p></FONT></FONT></P>
< 0pt? 0cm><o:p><FONT face=黑体 size=4></FONT></o:p></P>
< 0pt? 0cm><FONT face=楷体_GB2312>记得那还是在1987年我在北京中医医院住院时,有一天早上。皮科主任张志礼带领着全科的医生护士上上下下地忙碌着,过了一会,一辆大客下来了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打听才知道是西德的皮肤医学界的精英到中国来参观,想学学神奇的中国人是怎样用朴素的方式方法来治疗皮肤病的。而西德的医学水平据说在当时是世界首屈一指的。那时,我就想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底蕴,祖国的传统医学能够流传继承发展至今,必然有其博大精深的科学基础,今天我依然深信不疑。<o:p></o:p></FONT></P>
< 0pt? 0cm><o:p><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o:p></P>
< 0pt? 0cm><FONT face=楷体_GB2312>上面是“响马”投诉的帖子部分摘录,我认为每个上论坛的病友或网友有自己的看法以及表达的方式。而任何人发表的个人观点即不能代表“论坛”,也不能代表广大病友。作为治疗交流的版主,其职责就是按论坛发帖的规定维护版区的交流与信息沟通,“互助论坛”是广大银屑病患者所共有的,斑竹是服务于患者和患者论坛的,其职责与权力仅此而已。</FONT><o:p></o: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8 18:30:37编辑过]

作者: 山东响马    时间: 2007-5-4 23:09
<>版主大人,是不是在本论坛上说别人的发帖是“垃圾”是论坛所允许的行为?</P>
<>请给予明确答复!是,或者不是!</P>
作者: 之乎胜也    时间: 2007-5-5 19:08
啧啧,路过,各位继续
作者: 天涯倦客    时间: 2007-5-7 23:41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在论坛发帖的规则下,作为版区的管理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发(回)帖者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推论而做具体决定,这是我的回答.</FONT></P>
作者: 山东响马    时间: 2007-5-10 21:21
<>真服了你,作为版主你连个肯定或者否定的判断也不敢下?或者不能下?从来都是这样官样化的措辞!</P>
<>那么,我再问你,他说别人是垃圾贴,你认为是<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推论??!!</FONT></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如果你认为是主观故意,那请依据版规作出处理!</FONT></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如果你认为是客观推论,是否你也觉得那是垃圾贴?</FONT></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请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再一次请求!</FONT></P>
作者: 8716000    时间: 2007-5-10 21:33
响马的脾气好大啊
作者: 天涯倦客    时间: 2007-5-10 21:36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STRONG>不用请求,置疑是你的权利。</STRONG></FONT></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STRONG>我已经在前帖说过:“而任何人发表的个人观点即不能代表“论坛”,也不能代表广大病友”(这里当然也包括版主)。那么他的推论只能代表他自己,就象你指出的“霸道的、非理性的、不道德的、没素质的言行”这个推论一样。</STRONG></FONT></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STRONG>我认为我的答复已经很明确了。</STRONG></FONT></P>
作者: 8716000    时间: 2007-5-10 21:42
写自己的帖子,让别人去说吧
作者: hizzmhi    时间: 2007-5-11 15:55
都消消气,个人素质问题。
作者: 山东响马    时间: 2007-5-11 21:1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涯倦客</I>在2007-5-10 21:36:40的发言:</B><br>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STRONG>不用请求,置疑是你的权利。</STRONG></FONT></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STRONG>我已经在前帖说过:“而任何人发表的个人观点即不能代表“论坛”,也不能代表广大病友”(这里当然也包括版主)。那么他的推论只能代表他自己,就象你指出的“霸道的、非理性的、不道德的、没素质的言行”这个推论一样。</STRONG></FONT></P>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STRONG>我认为我的答复已经很明确了。</STRONG></FONT></P></DIV>
<>好,很好!<br>
<>是不是不管什么言论只要代表发表者本人就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了是吗?<br>
<>我来这里投诉他说别人的帖子是垃圾,您告诉我他的观点只代表他本人,不代表论坛,这有什么意义?!我难道不知道他的论点不代表论坛??如果他的观点代表论坛我还会来投诉吗??被别人诽谤了,告到法院,法官说:他骂你,代表他自己,不代表法院和国家!然后却不对诽谤者进行任何法律制裁-!<br>
<>为什么我到这里来投诉?为什么不找别人、不去别的地儿?版主和管理员是做什么的?难道只是负责鉴定其言论代表谁的吗?<br>
<>这个论坛还有没有版规?这里还是不是互助论坛?大家来这里是做什么的?还要不要对别人的尊重??对于那个说别人的发言是垃圾的人几次我都想出言不逊,但是为了论坛能有个良好的风气、为了维护论坛的相关发言纪律并自觉遵守,我都忍住了!!!没想到他却来了个出言不逊!!!更没想到来这里讨个说法却讨来了如此的说法!!<br>
<>为什么社会上会有以暴制暴?为什么时下很多地方出了事当事人去寻求黑社会的帮助?当法律不再是法律,当执法人不再是执法人,人们只能去做这样的选择!同样,当版规不再是版规,当版主不再是版主,论坛的人们出了事会怎么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1 21:19:00编辑过]

作者: 山东响马    时间: 2007-5-11 21:22
<>对不起,也许我委屈了你!</P>
<>但请别告诉我你也认为他的做法不对但却不具有处罚他比如禁言的权力</P>
作者: 阿穆    时间: 2007-5-12 00:28
<>今天又见识了老史大哥的宽容随和的优良做风了,史哥真是好人,这位响马大哥也不要再难为我们老史大哥了,我看过响马大哥你的帖,感觉很好,那些说*话的人就让他们去说吧,大家自己的好心情不必被他们所影响啊!</P>
作者: Demark    时间: 2007-5-12 01:04
<>响马啊响马,怎么说你呢,弄不清你到底是糊涂人装精明,还是坏人搅浑水,不过你有时倒满可爱.这一耙子倒打的干净利索.</P>
作者: 天涯倦客    时间: 2007-5-12 10:09
<>呵呵,言重了。病友之间的交流存在偏激是正常的。就这个问题我认为我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既然你不满意,出于礼貌那我就再回答一次。<o:p></o:p></P>
<>在答复你的帖子中我作了两点说明一是任何人的观点仅代表他自己;其二:作为版区的管理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发(回)帖者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推论而做具体决定。<o:p></o:p></P>
作者: 山东响马    时间: 2007-5-12 12:59
<>偏激?我看到在很多规范的论坛里,你可以给别人提意见、可以说别人哪里哪里不好,比如15楼那位外国朋友说我的话,这些都是允许的;但是如果说公开说别人的发帖是“垃圾贴”这样的话,不久就会被警告或者被禁言若干时间!因为这类措辞是侮辱性的!</P>
<>天涯倦客版主也曾经和我交流过,对他的为人我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件事的处理上,作为一个版主,一名论坛的管理者,你的这种做法值得商榷!</P>
<>比如你在这个帖子里所说的话,怎么看怎么像外交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的措辞用语!</P>
<>针对你的两点答复,我只能得出如下结论:1、被告的话只代表他本人;2、之所以不对他进行警告或者处罚是因为您认为他这样说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推论!</P>
作者: 超脱    时间: 2007-5-13 04:37
<><FONT color=#2222dd size=5>  互助论坛是向所有病友开放的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家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但前题必须是文明言语,尊重它人.实事求是.论事不论人.  </FONT></P>
<><FONT color=#2222dd size=5>  在治疗交流版区大家可以将自己用药的情况如实的进行交流,P友们同时可以发表不同的看法.从而达到集思广益,找出多种安全有效的控制P病的方法.大家应理智地看待该版区的所有交流帖,从而吸取适合自己的所需内容.</FONT></P>
<><FONT color=#2222dd size=5>  我们应该敬重交流帖的作者,因为有他们的热心发帖,才能使得治疗版区起到P友相互交流的平台作用.在此请P友不要用过激和侮辱性的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大家都是同病相怜的兄弟姐妹,P病巳把大家折磨的很苦,不要再进行人为的伤害了.宽容是一种美德!</FONT></P>
<><FONT color=#2222dd size=5>    同时我们也会遵循互助论坛章程中的规定,对于那些屡劝不改的侮辱性语言帖适时屏蔽和删除!希望大家为创造和蔼文明的互助论坛而共同努力!</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3 12:07:17编辑过]

作者: 柳橙    时间: 2007-5-13 23:07
<>脾气小1点,PP少一点!</P>
作者: 山东响马    时间: 2007-5-14 13:05
<>好!超级版主的话我很赞同,也正是我想要的答复!</P>
<>我没有要为难谁,要求也不高,处罚与否也无所谓,我只是要得到一句对他这种做法是对还是错的明确的认定!虽然费了一番周折,但论坛终究没有让我失望!</P>
<>谢谢超版!</P>
<>谢谢版主!此事到此结束,我会一如既往的支持论坛支持你们的工作!</P>
作者: 沟沟    时间: 2007-5-14 16:52
多大点事,和气生财好治病。[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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