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屑病病友互助网
标题:
谈恋爱啦,可怎么跟她解释我的这个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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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830419
时间:
2009-9-6 23:54
标题:
谈恋爱啦,可怎么跟她解释我的这个病呢
<br /><br /> 谈恋爱啦,我要怎么跟她说明我身上的这些这呢<br /><br /><br />。。。。。。。。。。。。。真的很苦恼呀。。。。。。。有没有过此经历的人能指点下。。。。。谢<br /><br /><br /><br /> 谢啦
作者:
strange
时间:
2009-9-7 00:29
先抓住她的心,病就不是绊脚石。
作者:
andy88andy
时间:
2009-9-7 00:40
<p>就告诉他是皮肤病就好了拉 </p>
作者:
程博
时间:
2009-9-7 08:18
如果她喜歡你就無所謂,如果是你喜歡她那就算了
作者:
haizai110
时间:
2009-9-7 09:49
楼上说的对,哈哈
作者:
月
时间:
2009-9-7 11:12
这个你应该挑个合适的机会在婚前给她说清楚,这种事情瞒不住的,如果她在你们婚前因为这个病嫌弃你,那就不要处了,因为还有以后结婚后的很长日子。
作者:
cailing
时间:
2009-9-7 18:53
告诉她,你有个小兄弟,虽不是同年生但会同年同月死!呵呵!话虽狠但是事实!
作者:
renxj
时间:
2009-9-7 20:27
我是说了就分了,虽然已经同居了。
作者:
老牛皮
时间:
2009-9-7 20:56
先用凡士林把那层外皮拿掉。在好好的泡个澡。在摸点润肤露。在亲热的时候把灯关掉。然后吗。。。。。。。。。。。。。。我说的是婚前啊。等你睡过了。她也就不在乎了。人就是你的了。
作者:
zero
时间:
2009-9-8 01:48
都什么时代了,还提老方法,现代人注重的是情感,只要你俘虏她的心一切就顺其自然了。
作者:
牛虻
时间:
2009-9-10 15:22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renxj</i>在2009-9-7 20:27:00的发言:</b><br/>我是说了就分了,虽然已经同居了。 </div><p></p><br />同居了,她(他)就能看到,就不用再说了,看到不分说了就分?
作者:
renxj
时间:
2009-9-10 18:23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牛虻</i>在2009-9-10 15:22:00的发言:</b><br/><p></p><br/>同居了,她(他)就能看到,就不用再说了,看到不分说了就分? </div><p></p><br />我不严重,不说看不出来。
作者:
renxj
时间:
2009-9-10 18:24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牛虻</i>在2009-9-10 15:22:00的发言:</b><br/><p></p><br/>同居了,她(他)就能看到,就不用再说了,看到不分说了就分? </div><p></p><br />我们同居一年了,后来告诉她,然后就分了!
作者:
044130306
时间:
2009-9-10 18:40
同意,这个是很必要的,关键还是看自己能不能开的开.看开了什么都好说.
作者:
044130306
时间:
2009-9-10 18:43
一辈子的事 还是要说清楚 免得以后麻烦.
作者:
微微安
时间:
2009-9-21 12:34
<br /> 如果爱,就不能肤浅到因为这样的病而分离.
作者:
拔剑四顾
时间:
2009-9-21 21:17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北漠小冰</i>在2009-9-7 9:28:00的发言:</b><br/>在开房的哪天晚上千万别让她感觉到,直接进入。<br/><br/>以后慢慢解释就好了。哈哈。。。<br/></div><p></p>最好还能再种上,不过以后你娃要是遗传上了,可别怪俺....呵呵...玩笑...本人觉得还是实话实说的好....真走在一起的话,以后也不会为这整天叨唠你....如果在现在说实话了分手和不说实话结婚以后叨唠之间选择,本人坚定不移的选择前者...
作者:
林宁
时间:
2009-10-8 12:19
坦诚相待,瞒不是长久之际。他要是爱你就不会在乎
作者:
独龙牛
时间:
2009-10-9 01:13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renxj</i>在2009-9-10 18:24:00的发言:</b><br/><p></p><br/>我们同居一年了,后来告诉她,然后就分了! </div><p></p><br /><br />不该说的,等再发病就说新得的,再慢慢灌输给她。
作者:
edelweiss
时间:
2009-10-9 13:11
没结婚的人有这个病真是痛苦啊,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作者:
lazio32
时间:
2009-10-10 09:38
我都在想这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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