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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关心“星月”疗法和置疑“星月”的进来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成都张波 时间: 2005-10-18 11:56
标题: 请关心“星月”疗法和置疑“星月”的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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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和今天上午我跟星月通电话一个多小时,基本了解他发帖的情况,听他描述整个过程不象是卖药的,他还同意让我跟他们夫妻见面,提供一系列能证明他LP的确是患者的证据给我,目的是不想让大家误会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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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说的是,对一种新药或者新疗法置疑是正常的,也是我们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老实说我也是持怀疑态度的;但是我觉得凭怀疑就下定论有些不负责任,大家是不是再等待一段时间,让我去见他及他夫人,证实一切后在下定论。如果事实证明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么我觉得至少可以说明他介绍的疗法对她夫人还是有效果的,对我们而言也应该多了一种选择;相反,我同样会不留情面的揭露出来。当然,由于该病的复杂性,对他夫人有效并不能说明对大多数患者有效,至于是否选择使用权利在我们自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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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否可以给星月也是给我们大家一个机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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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8 12:09:20编辑过]
作者: xiaoxi 时间: 2005-10-1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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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5>怎么,那些平时说三道四的人怎么不说话啦?TNND</FONT></P>
<TABLE borderColor=#cccccc cellSpacing=2 cellPadding=3 width="100%" bgColor=#ffffff border=1>
<TR>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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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color=#de1039>请这位朋友注意您的用词!</FONT></P>
<
><FONT color=#de1039>--------治疗交流版主</FONT></P></TD></TR></TABLE>
[此贴子已经被逍遥自在于2005-10-18 19:05:29编辑过]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1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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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首先,我得感谢张波的理解。</FONT></P><
><FONT size=3>第二、对于一个从地狱回到人间的人来说(短短的几个月,彷佛在地狱中走过,这是我的感觉,所以,请谅解我部分发言可能有的冲动或者得罪之词),希望能对于P这样的顽症,能够有一点点作为,这是我仅有的想法,也是我妻子的愿望,她才是这个病的最直接的受害者。</FONT></P><
><FONT size=3>第三、在获得张波证实之前,我仅顺便补充一下:我们的治疗经历,用药方式、方法(内服外用),和所处的环境,个人体质等等因素,都相关于我妻子的恢复程度和效果,所以,我所提供的初步整理下来的治疗过程等等,只能作为患者用药或者进一步探讨的一定依据,并不能决定因个体差异(各种因素)不同而采用相同方式下,有与我妻恢复情况相同的效果或者现象等,这一点,请朋友们务必注意。如果,在确认我所提供方法的安全性、有效性的情况下,请务必根据个体差异采取适合自己的恢复方式和手段,因为,我所提供的经验,仅仅针对外用药的运用理解,仅为参考。</FONT></P><
><FONT size=3></FONT></P>
作者: 冷月心炉 时间: 2005-10-18 18:4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xiaoxi</I>在2005-10-18 17:43:29的发言:</B>
<FONT size=5>怎么,那些平时说三道四的人怎么不说话啦?TNND</FONT></DIV>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 呵呵,你怎么也等到现在才说话啊?想必等这一刻已经等的很辛苦了吧?</FONT>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 不会在论坛里引发一场人的罪性得以最佳展示的"文化大革命"吧?怕怕哦!</FONT></P>
作者: xiaoxi 时间: 2005-10-18 19:07
<FONT size=5>说道罪性倒不如说灵魂的丑陋更贴切些。哈哈</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8 19:10:25编辑过]
作者: 逍遥自在 时间: 2005-10-18 19:33
<
><FONT color=#e61a42 size=3>请大家注意,我们可以质疑作者文章内容,但无可靠依据的情况下,请勿对其他会员的动机及本人情况质疑。以免造成</FONT></P><
><FONT color=#e61a42 size=3>不必要的误会和对其他病友的伤害。也请大家在用词上注意!</FONT></P><
><FONT color=#e61a42 size=3>希望大家都能在这里开心,理性客观的表达自己的观点!
</FONT></P><
><FONT color=#e61a42 size=3>------------逍遥自在</FONT></P>
作者: qdhwd 时间: 2005-10-18 20:19
<
>那个中药方子是你妇人用的吗?</P><
>如果是你夫人用,那个方子是典型治疗妇科病的中药处方,对P能说明什么?</P><
>你能解释一下吗?</P><
>其实我不应该对你怀疑,因为徐祥荣是我85级光明中医大学的同学,</P><
>当年他的烫伤药确实是厉害,比试胜过北京皮肤老专家,</P>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18 20:2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qdhwd</I>在2005-10-18 20:19:19的发言:</B>
<
>那个中药方子是你妇人用的吗?</P>
<
>如果是你夫人用,那个方子是典型治疗妇科病的中药处方,对P能说明什么?</P>
<
>你能解释一下吗?</P>
<
>其实我不应该对你怀疑,因为徐祥荣是我85级光明中医大学的同学,</P>
<
>当年他的烫伤药确实是厉害,比试胜过北京皮肤老专家,</P></DIV>
<FONT size=3>其它更多的处方,我会给张波辨认(我保留了大部分中药的处方单),因为我不是学医的,所以,大夫开的处方是针对我爱人的病况而作,而且,随病况不同而有及时的改变,因此,我只能说,这个处方是给我爱人用的,具体针对性我不能作定论,只能说,我依据我所看的书中提供的处方大致有个了解,但是,我的确不能分辨处方的具体功用和作用效果如何,望谅解。</FONT>
作者: qdhwd 时间: 2005-10-18 21:04
<
>首先感谢星月对我同学发明的烫伤药的信任和使用,</P><
>从你对药物的使用方法,如果你不是医着,你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了,</P><
>我虽然是医着,毕业后又随北京著名皮肤病老专家金起风临床进修,</P><
>临床用中草药也治好无数的P病患者,(特别是局部静止期P),</P><
>多数都是内服中药为主,外用中药酊剂或膏剂为辅治疗P病。</P><
>----------------------------</P><
>我觉得你用我同学发明的烫伤药外用治疗,可能只适合一些类型的P病,</P><
>毕竟只是外用,可能多数只能治其表,不能治其本。就像泡温泉再用松膏一样,</P><
>效果也很好,只是多数是年年泡,年年复发再泡。。。。。不多说了,</P><
>我虽然也对你有点怀疑,但还是要感谢你,为P病花费大量精力使P病</P><P>患者又多了一条治疗之路。</P><P>最后祝你妇人早日彻底的康复。。。</P>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18 22:17
<FONT size=3>楼上,你说得很对,内服中药,对于病情的稳定和最终的康复,起到的是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在帖子中有说明,我此药推荐为综合治疗措施中的外治法,因为,你知道,内治方面我无法提供详细的参照,这个是朋友们要体谅的。因为,当外治法不会对病情造成副作用下(我根据所查资料认为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内虚的调理或者治疗了!这也是我所认为,我爱人能很快基本康复(大夫也确认我爱人基本康复)下,我们颇有心得的一个治疗手段和经验。所以,我推荐外用这样处理,是根据我们的经验,至于是否具备普遍意义,我仅从一个外行的角度,参照我所看的资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理解,也提出来供大家探讨,其目的也很简单,就是提供一个治疗途径,因为,外用药物(激素滥用)的错误带来的痛苦,我深有体会——观点仅供参考。:)</FONT>
作者: qdhwd 时间: 2005-10-18 23:36
<
>从临床观察,外用激素比内用激素的副作用,要小的多,只是不能久用,</P><
>(急则治其表,缓则治其本),用中药治P病,说难其实也不难,</P><
>我们临床一般,先将P分为四类(寻常型,关节型,红皮型,脓疱型),</P><
>再每一型再细分(血热型,血燥型,血淤型,湿毒型,火毒型),</P><
>(就像八卦再生8*8=64卦一样),还要往下进行结合辨证,运用八纲,卫气营血,</P><
>六经,表里等辨证治疗,其实中医贵在辨证,比喻:冬天在主方不变的基础上加点麻黄,</P><
>荆芥(以帮助发汗,宣肺解表)夏天在主方不变的基础上加点石膏,水牛角,板蓝根,</P><
>(以帮助清热凉血),再考虑是静止期还是进行期,适当再加药。还要根据个人的体质,</P><
>等等情况考虑用药,所以不可能有一种药能治好所有型的P病。</P>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18 23:55
<FONT size=3>是的,我爱人的内服中药是两日一换,并不时根据当时体质和病程有调整(药方可看出来),特别是,女性在生理周期上的问题,所以,你看到的我发的药方的扫描图,也是消退期后期的一张药方,那时我爱人基本的情况是很稳定了,大夫说脉象很稳,即便当时有复发也是很轻微的了。当时对小块的复发(因为皮肤并未完全康复,在有内虚的情况下会有一定反复是正常的),我们就采用我后来提及的热烘法处理,三天就基本消退完了(事后大夫很肯定我的做法)。</FONT>
作者: 阳光灿烂 时间: 2005-10-19 09:5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星月</I>在2005-10-18 22:17:01的发言:</B><FONT size=3>楼上,你说得很对,内服中药,对于病情的稳定和最终的康复,起到的是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在帖子中有说明,我此药推荐为综合治疗措施中的外治法,因为,你知道,内治方面我无法提供详细的参照,这个是朋友们要体谅的。因为,当外治法不会对病情造成副作用下(我根据所查资料认为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内虚的调理或者治疗了!这也是我所认为,我爱人能很快基本康复(大夫也确认我爱人基本康复)下,我们颇有心得的一个治疗手段和经验。所以,我推荐外用这样处理,是根据我们的经验,至于是否具备普遍意义,我仅从一个外行的角度,参照我所看的资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理解,也提出来供大家探讨,其目的也很简单,就是提供一个治疗途径,因为,外用药物(激素滥用)的错误带来的痛苦,我深有体会——观点仅供参考。:)</FONT></DIV>
<
>星月,终于承认自己是外行了!?
<
>当你要求质疑你的人“你先好好理解一下”的时候,你先看看你自己理解了多少?当你对质疑你的人咆哮“不要不懂装懂”的时候,你先掂量你自己懂了多少?我想再次对你说:这里藏龙卧虎!<U><FONT color=#888888>别不知天高地厚</FONT></U>。</P>
<TABLE borderColor=#cccccc cellSpacing=2 cellPadding=3 width="100%" bgColor=#ffffff border=1>
<TR>
<TD>
<
> <FONT color=#f82a53>请注意你的用词!</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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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f82a53>-----逍遥自在</FONT></P></TD></TR></TABLE>
[此贴子已经被逍遥自在于2005-10-19 10:40:23编辑过]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19 10:45
<FONT size=4><b>楼上,说实话,我不想和你再去争论什么,我只想说,当你一开始就以什么"广告"之词来随意污蔑的时候,当你以"讨厌"之意和随意妄言我是药托的时候,你可曾想过,你有否一开始就以一种探讨和理解来看待我的发言,当你的强词夺理和对于文字内容与药理的曲解是如此的荒谬的时候,当你不断在我的帖子后面追发乱言混淆视听的时候,你有没有自问自己?!是真的为P而争?!还是为了所谓的面子???!!!我与你论,起码我论有理据,如果之前有对你不敬的地方,那么,请你谅解,我是不希望在无凭无据下的妄言。但是, 现在,希望你以一个平和与理性和就事论事的心态来看待探讨和争议。</b></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9 10:49:37编辑过]
作者: 冷月心炉 时间: 2005-10-19 12: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eather</I>在2005-10-18 12:44:32的发言:</B>
其实从他的帖子来看,我也觉得他倒不是卖药的。只是他后来的某些做法有点过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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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作为置疑的正式发起人,我就明人不说暗话啦: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星月是靠从每支药里拿回扣的那种低级卖药人,但我怀疑他是美宝公司营销部的高层策划人,或是烧伤膏发明人的助手、研究生什么的,其真实身份也许是需要动用“论坛克格勃”(可惜没有)去对付的。进一步的证据吗,我就暂时不提供了,因为我真的宁愿自己的猜测是错的,毕竟世上好人多于**总是我们善良的盼望啊,呵呵</FONT></P>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不久前我有过一次去两家条件很诱惑我的民营医院做受聘前考察的机会。一番穿脏入腑的了解下来,真可谓“触目惊心”,令我对P友们的就医环境更多了些许忧心。</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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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欲望是万恶之源。在欲望的驱使下,无所不用其极的欺骗手段是一般人的思维方式“绕”不过来的。对我们P这块庞大的阵地,是值得有组织有计划的动用集体高智商去觊觎,去谋取"放长线钓大鱼"的长久利润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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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人们啊,我爱你们,你们要警惕啊!”忘了这是哪位英雄的话了,但清楚记得是我小学课本里学过的,想不到会用在今天、此地,有点悲怆是吧?呵呵</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9 13:03:42编辑过]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19 16:41
<FONT size=3>呵呵,楼上,你太恭维我了!我是考计算机的研究生,到时候张波会证实的。呵呵,这里,我也不再辨白。当然,你是医者,所以,我更希望和你讨教关于P病治疗方面的问题,也希望你耐心的给予指教。谢谢!</FONT>
作者: 成都张波 时间: 2005-10-19 20:50
个人觉得星月还是较真诚的,今天下午又给我打了电话,约我见面,相信他夫人是不是P病我十几年的老P还是能分辨的,大家等我和他们见面后再说好吗?我们不愿意放过一个药托,但是也不应该打击一个人的真诚是不是?
作者: 冷月心炉 时间: 2005-10-1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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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我也想很不好意思地在此请P友不要再拿一些传抄的药名、偏方来问我是否可用了好吗?因为,我个人已具备了不对这类东西动心的定力,我怎么可能对我看都不看,更不会去用的东西给你任何答复呢?再说句略显狂妄的话,我已经没有兴趣把自己的智慧时间,用在对没有科学依据、没有可信的知识技术含量的各色人等推出的产品的验证上”</FONT></P><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以上是我三个多月前发的系列帖子《之六》里的一段话,今天用于回复十七楼正合适。说句得罪了的大实话:你回复我的长帖我一个都没有看过,过去也只是扫描性地看了几个简短些的,用于置疑已经够了。可见我并没有抬举你,呵呵。</FONT></P><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其实所谓结果对我以及许多明白人已经不重要。我的质疑加上你已经给大家带来的直觉,二者糅合后自行判断,足以了。</FONT></P><
><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对不起,我不是因为无聊才上论坛的。我的时间精力要用来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就不指教你了,请你另请高人讨教吧,得罪得罪,呵呵。</FONT></P>
作者: POWER 时间: 2005-10-20 14:05
<
>中午的时候,给美宝医疗热线打了个电话。</P><
>问:美宝湿润烧伤膏是否含激素? 答:绝对不含。</P><
>问:孕妇是否可以使用? 答:可以。</P><
> 不晓得可信度多少?但搽了后感觉很滋润P处,不痒了(我在左腿的患处擦了,早上到中午不痒;右腿没擦,痒)。</P><
> 不知别的P友用后的感觉?</P>
作者: 阳光灿烂 时间: 2005-10-20 15:0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
OWER</I>在2005-10-20 14:05:18的发言:</B>
<
>中午的时候,给美宝医疗热线打了个电话。</P>
<
>问:美宝湿润烧伤膏是否含激素? 答:绝对不含。</P>
<
>问:孕妇是否可以使用? 答:可以。</P>
<
>不晓得可信度多少?但搽了后感觉很滋润P处,不痒了(我在左腿的患处擦了,早上到中午不痒;右腿没擦,痒)。</P>
<
>不知别的P友用后的感觉?</P></DIV>
这样的电话打给厂家?打了跟没打不一样嘛。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20 15:5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
OWER</I>在2005-10-20 14:05:18的发言:</B>
<
>中午的时候,给美宝医疗热线打了个电话。</P>
<
>问:美宝湿润烧伤膏是否含激素? 答:绝对不含。</P>
<
>问:孕妇是否可以使用? 答:可以。</P>
<
>不晓得可信度多少?但搽了后感觉很滋润P处,不痒了(我在左腿的患处擦了,早上到中午不痒;右腿没擦,痒)。</P>
<
>不知别的P友用后的感觉?</P></DIV>
<FONT size=4>
ower:我查询过很多相关论文、资料,根据国内外相关的成分分析和作用药理分析,我认为药物是安全的,因为药理作用主要是为皮肤再生提供湿润、营养、抗炎等作用,进而促进皮肤的自我修复。另,此技术及药物已经运用17年以上了!WHO也指定这种药物为烧伤专用药。在国外,此药物也得到广泛应用的。:)希望对你有帮助!</FONT>
作者: wuhu 时间: 2005-10-2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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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是考计算机?什么专业?考哪几门课?</P><
>我想就相关计算机问题与你探讨,以证明你真的是考计算机。</P>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20 19:11
<
><FONT size=3>高数+英语+政治,专业课:C语言(数据结构)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方向: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 </FONT></P><
><FONT size=3>呵呵,到时候,你问张波好了!:)这类问题我只回答到这里了。</FONT></P>
作者: 成都张波 时间: 2005-10-20 20:45
星月你发现没有?大多数朋友主要是怀疑你的身份,大家是上当受骗怕了的,希望你能理解。
作者: 飒 时间: 2005-10-20 21:22
标题: [讨论]
<
>我咨询了几个大夫都说可以外用烧伤膏保湿,最多说用那个有些浪费罢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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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大家质疑星月主要是他把烧伤膏说的太神,也许他LP恰好对症也许他有夸大药效。</P>
<
>我觉得证实星月的身份有些无稽之谈,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小试一下无妨,觉得他说的没道理一笑置之。</P>
<
>难道他是不是药拖和我们的P病好转有什么关系吗?</P>
<
>罗嗦了几句大家见笑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0 21:25:53编辑过]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2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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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张波:呵呵,我完全理解!到时候见面,和你聊聊,然后你证实你认为可以证实的就可以了,虽然不一定让所有人都相信,不过,我只说实事和我的理解,所以,希望朋友们不必太挂怀,相信的就试试;不信的就略过、略过!全当小道消息!:)</FONT></P>
<
><FONT size=3>祝顺利!:)</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0 21:50:28编辑过]
作者: wangfaming 时间: 2005-10-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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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你可以帮助我一下吗?我对你的治疗方法很感兴趣,我想请问你一下准确的治疗方法,尤其是对面部的!可以吗?我的qq是408975085!希望你可以加我!你不是研究生吗?我还有两年也要考了!呵呵,你是研究生就结婚了啊!拽啊!希望你能将你的治疗方法告诉我,好吗?感谢</P>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2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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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wangfaming:你好,这个药物的作用原理和P病在皮肤上的病理表现,我有在我发的贴子里说明,是为了说明我采用此药外治的依据。</FONT></P>
<
><FONT size=3>你如果要采纳我的治疗方法,那么,首先,你需要保证内治(无论是否采用药物调理)有效的前提下,采用此方法我认为是可以有比较好的效果的。至于内治的方法和措施,一定需要根据个人情况来针对,这里,因为我爱人和你的情况不同,所以,我只能给你说说我们的外治用药的一些经验和认识。</FONT></P>
<
><FONT size=3>那么,对于脸上的用药,因为,脸部的皮肤的吸收能力是相对强于其它部位的皮肤的吸收能力,而且,脸部皮肤是比较嫩的,所以,你可以参照这样的方式来处理:</FONT></P>
<
><FONT size=3>1、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能够持续用药:药膏不要厚,很薄即可,因为脸部只需要暴露用药即可。脸部涂抹采用棉签(其他部位可用不锈钢勺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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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2、如果方便,你可拆医用口罩,然后用开水弄湿,在温度40以下(感觉比较热但不要烫为准),搭于面部,然后休息——这样的目的,一是保湿;二是通过一定温度下,促进面部血液循环进而促进药物的吸收;</FONT></P>
<
><FONT size=3>3、如果,你是服用汤剂,那么,在熬药的时候,可将涂抹药物后的脸部置于药锅上方,通过熬药的蒸气来对面部保湿和加热作用,进而促进药膏的吸收。</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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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4、其他时候,也可以采用类似3中叙述的方法,用开水的蒸气蒸脸,也是为了保湿和促进药物吸收。</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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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以上是我的一些经验和看法,你酌情采纳,但是,你需要明白的是,烧伤膏的作用,是控制皮肤的炎症和通过活血化瘀、祛火等功能来改善皮肤的病变程度,但是,肌体内平衡是需要内治来主导。只有肌体内平衡的调节和外用的辅助相辅相成,那么,体现在肌肤上的改善情况也会促进正平衡——这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动态过程。P的发,来自内因为主;P的消,是内外共同作用。所以,对于发与复发的情况与因素,需要冷静和客观来看待,这样,可以让你更有的放矢的针对治疗。另外,如果你采纳我的外治方法,那么,你需要排除对于药膏味道和油性带来的不适和不便,在使用药膏以后,可采用强生的婴儿用沐浴产品来洗脸,主要是防止沐浴产品对面部的刺激。如果,你能买到上海百雀羚的产品,那么,我建议你可采用其保湿露来滋润面部(我爱人有用,感觉不错,价格115ml约¥11)。</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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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以上内容供你参考。因为QQ我上得不多,你可发贴于此,我若有时间即可回复你!:)希望我得方法对你有帮助。
</P></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5 7:33:15编辑过]
作者: sxdxz 时间: 2005-10-25 11:38
星月你好,看了你的帖子后我买了湿润烧伤膏用了几天了,对我效果不错,虽然还没感觉有治疗作用,但是滋润保护还止痒..哈哈不错呢!谢谢..其实这种外用药而且是有国家明确鉴定的药物没什么可争论的..一件事情你告知了说过了就尽责了..不必多言,各位疗友也不用对这种药物有太大质疑..毕竟不是来路不明或者有激素的药物,大家虽然是上当受骗的多了警觉性高..但也不必把一些疗友的好意误解了..呵呵!
作者: csjacy 时间: 2005-10-25 22:02
都是好人
作者: eoe 时间: 2005-10-27 12:51
我本人感觉不管星月给大家介绍的方法是否有效,做为P病患者我认为首先大家都应该调整以下大家对事物的心态.我发现大部分P病朋友情绪都比较容易波动.我本人也是这样.........所以我觉得大家在对待任何一个对P治疗的方法时都应该压住自己容易激动的情绪.相对客观的看待问题.我想,即使对于治疗咱们的P没什么效果,也可以养成比较平和的心态.P病咱们有,可是生活的道路咱们还要走下去.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0-29 10:1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wangfaming</I>在2005-10-24 16:39:58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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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你可以帮助我一下吗?我对你的治疗方法很感兴趣,我想请问你一下准确的治疗方法,尤其是对面部的!可以吗?我的qq是408975085!希望你可以加我!你不是研究生吗?我还有两年也要考了!呵呵,你是研究生就结婚了啊!拽啊!希望你能将你的治疗方法告诉我,好吗?感谢</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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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下面是转贴我给P友药物使用操作的个人经验建议,作为参考,你可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FO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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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1、湿纸巾我们最初用于脸上,不包扎,搭上即可(那时天热的时候的处理)现在天冷了,你用热蒸汽熏脸亦可。不推荐用保险膜!因为对于烧伤膏用法而言不透气反倒可能有负面影响!!</FONT></b>
<
><FONT color=#000066 size=3><b>2、烘烤方式(电热吹风)是主要针对静止期和较长病程皮损(一般为寻常型,因此时的皮肤对于药物的吸收能力降低,故采用促进吸收方式),目的是促进皮肤血液循环,进而使药物更快作用于创面——此法根据我在其它帖子有说明。有电热风扇可以用于全身,但是需注意不要着凉和适当即可。15钟的时间,是我根据书上的时间大致确定,如果多次反复上药,可2至3次,注意不要因此着凉。</b></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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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3、因为有上班,所以,热烘法可用于晚上。白天,可将烧伤膏取少许,加入无刺激的润肤霜——譬如大宝、蛇油膏,以不油腻为准。</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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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4、P的治疗是整体方式,外治法固然重要,但是,所谓“内虚不除,则外患不止”。在其它贴中,我有分析,为何其它种类的外治药物(西药为主)我不推荐的原因。另,烧伤膏经我们使用,没有色素沉积,仅油腻和味道有些麻烦,可以通过润肤霜来“解除”!你可通过各种资料和药理分析出烧伤膏的效果。P症是炎性皮肤表征,所以,你如果对芝麻油不过敏,那么,你长期用,我认为是可以、安全的(我有做过分析),你亦可咨询美宝公司。</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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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5、头上的的确比较麻烦,男士可剃头使用,女士则比较困难——我爱人头上的P的确是通过内服中医慢慢调理好的,脸部是使用烧伤膏出的效果。如果你觉得可以,可以按照染发的方式,用手均匀涂抹膏药于头皮,一定时间后用强生的婴儿洗头液去除——此方我未有试用,但是,我爱人后期头发边缘处的P是用烧伤膏涂抹比较见效。</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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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6、烧伤膏既然于急性期比较好,那么,你认为既然能够在急性期都能够有效的药,在平稳期和消退期会没有效果么?!——因为,P的治疗是一种内外动态平衡的过程,体强P弱,体弱P强,自然,外用药物的效果不是线型的!有个曲折的过程,我说过,八年抗战,还有胜败无数呢!:)但是,外用药物,安全,有效,那么,我就不担心因外用的方式不对造成的复发,而是全力攻克内虚了!外用药物为何有效,如何有效,我在“湿润烧伤膏使用问答”中有提及,请仔细分析有无道理。</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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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最后,药膏的使用,只要不是包扎,可以很少的使用于每次的涂抹,自然,开销不会太多。</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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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000066 size=3>附个人对于P治疗方面的一些看法,供你参考:</FONT></b></P>
<P><FONT size=3>关于P病复杂性因素的一点看法,仅供参考。</FONT></P>
<P><FONT size=3>根据普遍的说法,“银屑病是一种临床常见的、病机尚不清楚的、临床治疗有一定难度的皮肤病。”一般来说,由于银屑病病发的因素复杂,通常因个体差异、环境等等因素,对于银屑病的病因判断和施药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加上,因患者对于银屑病的认识上存在一定局限性,所以,可能存在对于治疗手段和方法上,不能坚持或者很好的配合,进而延缓了病的康复;同时,由于银屑病因病程转换,肌体体内平衡会受到药物作用,情绪因素及外环境的影响,进而产生诸多不确定性,故,我以为,对于银屑病的内治,是存在一定或者相当的复杂性的。</FONT></P>
<P><FONT size=3>那么,银屑病在皮肤表现上是否也存在复杂性呢?这里,抛开遗传因素不谈,我认为,就皮肤上的病理表现来说,应该是相对“简单”的,这里,我所谓简单,是指,就银屑病皮肤病理表现为“<FONT color=#0909f7><FONT size=3>寻常型表现为表皮角化过度,角化不全,角层内有中性多型核白细胞堆积构成微脓疡,棘层增厚,<FONT color=#0909f7>表皮炎症规则性下延</FONT>,真皮乳头水肿呈杵状,乳头内<FONT color=#0909f7>血管扭曲扩张</FONT>,<FONT color=#1111ee>血管周围有炎性细胞浸润</FONT>,脓疱型与寻常型基本相同,但在棘层上部出现海绵状脓疱,真皮<FONT color=#0938f7>炎症浸润</FONT>较重,主要为淋巴细胞核和组织细胞,有少量中性白细胞,红皮病型除银屑病病理改变外,其变化与慢性皮炎相似。 ”<FONT color=#000000>这样的说法来看,银屑病在皮肤病理上的表现,除非存在其它真菌感染等因素,那么,普遍来说,其皮肤病理表现为炎症存在,以及有血瘀现象。总的来说,中医上认为是内虚导致的肌肤失养。所以,如果,外用药物使用,是仅针对皮肤的增生、分裂而行则应为治表;而针对炎症、血瘀、血热、血燥来说,外用药则应具备活血化瘀、解热(镇痛)、消炎、润肤等功效,才能与内治相辅相成。当然,这里,有与个体差异和施用条件不同导致的差别。但一般来说,如果保守上以温和为主,主动上则多以病程辩证为主。这里,外用药的施用上就需要根据皮损程度的不同,注意外治中存在因皮肤吸收能力的改变,对药物作用的影响因素,进而影响药物作用效果的改变。——个人观点,仅供参考。</FONT></FONT></FONT></FONT></P><FONT size=3><FONT color=#0909f7>
<P><FONT size=3>这里,我曾用到的“封包”法、“热烘法”、“蒸气法”的目的,都是在不同病程上,针对皮肤皮损程度不同,导致对药物的吸收能力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药物作用效果的前提下,针对性的采用相应措施,提高和促进病变处皮肤的吸收能力,进而提高药物的作用效果。</FONT></P>
<P><FONT size=3>我认为,一般来说,“封包”法可更适用于进行期方便包扎的手臂、大腿、小腿、关节、脚等处,因此时皮损对药物吸收能力最强;而寻常型中静止期和消退期多适用“热烘法”和“热蒸气”法,因为此时,皮损处因皮损相对较轻,那么,皮肤对于药物的吸收能力减弱,即皮肤的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导致,那么,采取上述两种方法就是为了促进药物吸收。这里,就是我们常看到皮肤病书中对于寻常型所提出来的可适当采用一些作用更强的药物外用的提法的因素,目的是通过较强的药效作用于皮损处,但是即使这样我认为同样会因为不同体质肤质的人的皮肤吸收能力差异,会影响药物的作用效果和作用程度。</FONT></P>
<P><FONT size=3>我认为,一般来说,内平衡(无论如何内治)对于皮肤的病变的产生的影响是主要的;那么,外治则对于产生了的病变处的恢复的影响是深刻的。</FONT></P></FONT></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9 10:19:39编辑过]
作者: 听海 时间: 2005-11-4 08:2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冷月心炉</I>在2005-10-19 12:46:19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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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作为置疑的正式发起人,我就明人不说暗话啦: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星月是靠从每支药里拿回扣的那种低级卖药人,<FONT color=#ff0066>但我怀疑他是美宝公司营销部的高层策划人,或是烧伤膏发明人的助手、研究生什么的,其真实身份也许是需要动用“论坛克格勃”(可惜没有)去对付的。</FONT>进一步的证据吗,我就暂时不提供了,因为我真的宁愿自己的猜测是错的,毕竟世上好人多于**总是我们善良的盼望啊,呵呵</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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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不久前我有过一次去两家条件很诱惑我的民营医院做受聘前考察的机会。一番穿脏入腑的了解下来,真可谓“触目惊心”,令我对P友们的就医环境更多了些许忧心。</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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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欲望是万恶之源。在欲望的驱使下,无所不用其极的欺骗手段是一般人的思维方式“绕”不过来的。对我们P这块庞大的阵地,是值得有组织有计划的动用集体高智商去觊觎,去谋取"放长线钓大鱼"的长久利润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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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3>“人们啊,我爱你们,你们要警惕啊!”忘了这是哪位英雄的话了,但清楚记得是我小学课本里学过的,想不到会用在今天、此地,有点悲怆是吧?呵呵</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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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ff0033>我也可以怀疑大姐姐你是撒旦派来的魔鬼啊!</FONT></P>
作者: 听海 时间: 2005-11-5 11:4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冷月心炉</I>在2005-10-19 21:14:24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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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我也想很不好意思地在此请P友不要再拿一些传抄的药名、偏方来问我是否可用了好吗?因为,我个人已具备了不对这类东西动心的定力,我怎么可能对我看都不看,更不会去用的东西给你任何答复呢?再说句略显狂妄的话,我已经没有兴趣把自己的智慧时间,用在对没有科学依据、没有可信的知识技术含量的各色人等推出的产品的验证上”</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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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以上是我三个多月前发的系列帖子《之六》里的一段话,今天用于回复十七楼正合适。<FONT color=#ff0033 size=4>说句得罪了的大实话:你回复我的长帖我一个都没有看过,过去也只是扫描性地看了几个简短些的,用于置疑已经够了。可见我并没有抬举你,呵呵。</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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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其实所谓结果对我以及许多明白人已经不重要。我的质疑加上你已经给大家带来的直觉,二者糅合后自行判断,足以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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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face=仿宋_GB2312 size=2>对不起,我不是因为无聊才上论坛的。我的时间精力要用来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就不指教你了,请你另请高人讨教吧,得罪得罪,呵呵。</FONT></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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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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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人家回你的贴子<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你一个也没看过<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就够胆子置疑?莫非真的神灵上身了。不然的话我就觉得你太过自大、狂妄和武断了。万能的上帝还要用了六天的时间才能创世纪<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而你迫不及待为自己立牌坊<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这点就是上主不喜乐的。你昨天的贴子中更用上了因果论<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这点上帝应该更加的不悦了吧<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因祂反对基督以外的所有信仰崇拜和偶像。</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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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对你大姐姐的贴子<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我可是慢慢的琢磨啊。因为你也不止一次的叫我们要好好拜读消化你那些置顶的贴子<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甚至还要在你所指定的某个时间里给你回贴。</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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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大姐姐是个基督徒<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这点众所周知。但耶和华上帝更喜欢祂的儿女以谦卑宽容仁爱的心侍奉世人。</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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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圣经上说世上本来无魔鬼<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只因某些天使骄傲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所以变魔鬼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因而我们都要加倍小心撒旦的试探啊。</FONT></P>
<P><FONT size=3>原谅我很滑稽加上无厘头的问一句<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圣经里的十诫你都守了吗<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都守很住吗<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FONT></P>
<P><FONT size=3>最后我也不自量力的用上一句圣经金句“让我们像兄弟姐妹一样<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彼此相爱吧”</FONT></P>
<P>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5 11:47:29编辑过]
作者: 秋水伊人 时间: 2005-11-5 11:51
<DIV class=quote><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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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原谅我很滑稽加上无厘头的问一句<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圣经里的十诫你都守了吗<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都守很住吗<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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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最后我也不自量力的用上一句圣经金句“让我们像兄弟姐妹一样<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彼此相爱吧”</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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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人家都有“神格”了,哪里会跟我等做兄弟姐妹。</P>
作者: 逍遥自在 时间: 2005-11-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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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b92543>请大家注意!请勿在本版块在继续讨论此话题,该话题已经与治疗交流版块主题无关,望大家予以配合!</FONT></b></P><
><b><FONT color=#b92543>如果有必要此帖我将加锁.谢谢大家合作!</FONT></b></P><
><b><FONT color=#b92543>---------------逍遥自在</FONT></b></P>
作者: 听海 时间: 2005-11-5 12:1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逍遥自在</I>在2005-11-5 11:52:04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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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b92543>请大家注意!请勿在本版块在继续讨论此话题,该话题已经与治疗交流版块主题无关,望大家予以配合!</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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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b92543>如果有必要此帖我将加锁.谢谢大家合作!</FONT></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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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 color=#b92543>---------------逍遥自在</FONT></B></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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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请问逍遥版主<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难道每个贴子都要配合主题才可以回的吗?那这里要锁起来的贴子肯定过千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我们又没骂人说粗话<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又没卖药做托<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又没人身攻击<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我一直坚守住论坛上<FONT face="Times New Roman">3</FONT>大纪律<FONT face="Times New Roman">,8</FONT>项注意啊<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只管周官放火<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不许百姓点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FONT></P>
作者: 星月 时间: 2005-1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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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各位兄弟姐妹,作为引起最近论坛争论的我,看到有些硝烟四起原本快乐的论坛,深有惭愧。其实,早在患者之家就看过冷月大姐的文章,还曾引用她的事例作为爱人的鼓励,这里,因为个人性格和学识的因素,不能用更为合适的文字来表述个人的意见、建议和观点、看法等等,进而引发论坛的争论,深感不安。其实,无论我、冷月大姐、橄榄兄等各位患者朋友,来到这里,都是为了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个人认为,无论观点如何,其想法都是坦然与真挚的。如果,因为我言语不恰,引发的争论,让各位原本宁静与快乐不能在论坛得到抒发和畅意,那么,我深深的表示歉意!真的很对不起大家!我不知道,还能用如何的言语来表达我的不安和惭愧。毕竟,这个论坛给予我和各位的意义非凡而深刻。作为患者的互助论坛,因为论坛的开放性与不确定性,必然会引发信任与否的争议,这是正常的,我很能理解对于我的言论的质疑的朋友。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质疑的朋友冒着可能的有引发争议的直言而有太多的异议。其实,每一个人都可能有类似的质疑的想法,只不过,有朋友说出了心中的不同观点,那么,大家都彼此相互宽容与谅解一下,这样,冷静过后的看法与观点,可能更利于我们的交流和学习。不知道,我这样表达,是否能够获得大家的体谅,不过,我真的是十分抱歉!惭愧!!真心希望大家的谅解。谢谢!</FONT></P><
><FONT size=3>希望,过往的不能带给大家快乐的争执能随时间离去,毕竟,快乐是我们的理想与坚持;这里,无论观点如何,只要是能够带给或者曾带给患者朋友以希望与帮助的朋友,那么,都是值得尊敬与体谅的。希望,每一个过去、现在都在和论坛同呼吸共命运的朋友,能够继续与论坛相惜相伴,没有前人的足迹哪有后来者的坦途呢?所以,我感谢和我共同探讨的朋友,也希望未来的路,大家都彼此相互信任与体谅和理解下,快乐走下去....</FONT></P><
><FONT size=3>快乐其实很简单,快乐就在你生命中不为人注意的一瞬间....
★听收音机里播放自己最喜欢的歌曲
★躺在床上静静地聆听窗外的雨声
★发现自己最想买的衣服正在半价出售
★在浴缸的泡沫堆里舒舒服服地洗个澡
★傻笑
★一次愉快的谈话
★在去年冬天穿过的衣服里发现了200元
★午夜时和心爱的人煲电话粥
★在雨中奔跑
★没有任何理由地开怀大笑
★刚听到一个绝妙的幽默
★有很多好朋友
★半途醒来发现你还有几个小时可以睡觉
★交新朋友或和老朋友们在一起
★爱人轻轻抚弄你的头发
★甜美的梦
★在圣诞树下一边吃着甜饼喝着蛋酒,一边为家人和朋友包装圣诞礼物
★看到朋友的微笑,听到他们的笑声
★拉着你最在乎后的人的手
★偶尔遇见多年不曾谋面的老友。发现彼此都没有改变
★给别人送了一件她/他一直想要得到的礼物,看着她/他打开包装时的惊喜表情 ……
只要你用心活着,用心去感受,很多时刻你都是开心的。把这份祝福送给我全世界的朋友们,希望大家能和最心爱的人,渡过每一个快乐的日子。
爱在右,同情在左,走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FONT><FONT size=3>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是悲哀。</FONT></P>
作者: wuhu 时间: 2005-11-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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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d202ywc 时间: 2013-3-4 21:32
这位冷月大姐真真有些可笑。你自己不觉得吗?
作者: strange 时间: 2013-3-5 00:19
来了一位厨师,专炒冷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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