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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晴阴不定
明天要讲课,内容都丢了将近一年,我独自到八楼电教室准备演示文稿,重头温习一遍。刚开始,主任进来了。下午有一个主管局长主持的关于网站建设的协调会,市局信息中心代表市局负责全市系统政务门户网站。而一些科室也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拟开通网站。到底是整合资源还是各自为战呢,会议的中心议题。然而,另一科室负责人S,原信息中心主任,新起炉灶罢了,与信息中心何干,却因为宿怨,认为我现在的顶头上司在局长那里告了状,前两天还到主任办公室质问一番,不欢而散。下午的会议,是科室负责人参加,领导要我一同出席,说就技术方面提出建议。尽管在技术层面,我可以提出看法,然而,可以预料到的是肯定有一番争论。 呵,争论倒罢了。会议一开始,S率先发难,尽管没有点明道姓,明显针对信息中心,指责信息中心搞垄断,三个不利于三个有利于,看似有道理,实际上不过是一己之私罢了。S发完言,跟着有两个科长发了言,领导示意我发言。嘿,工作上可以堂堂正正讲道理,倒无所谓。我一讲完,S立即反驳。主任发言,S同样立即反驳。“旧恨新仇”,S失去了理智,几乎是咆哮,主管局长看不过去了,让大家静心静气讲道理。如此状态下讲什么道理?S矛头对准主任对准信息中心,口沫飞溅。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立即以理驳之以义诘之。嘿,捅了马蜂窝了,S居然说我挑衅。TMD,挑衅就挑衅。S在信息中心时,我和另一个同事J拼命做,给S带来无数荣誉,S从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到主任,再到省里。后来因为S在省里没有安排合适的位置才回市局,市局安排了新的主任,偏偏S还想任主任,哪里有那么回事呢?好处占尽啊。S没有达到目标,威胁同事,威胁领导,极尽无赖之事。S过河拆桥,性子更烈的J早和S在主管局长面前炒过架。年初,S调到现在的科室,恰好J在那边任副职,S换了另一副脸面,欲极尽笼络。但J懒得理,远而避之,找领导干脆到基层当副局长去了。S信义在机关人所尽知,讲大道理,什么“百花齐放”,什么“一枝独秀不是春”,不就是为了私意么? 我在机关一惯人缘好,偏偏遇上了S。J曾说S当别人面,声称要搞死我和J,我只是一笑,不屑和S计较,为了位置,连几个局长都敢威胁的人,是什么鸟。本不想和S当面撕破脸面,没料想一次马前卒,和S算是公开矛盾化了。嘿。也好,说明我也不是什么老实好欺之人。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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