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以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等形式出现,它们在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人体疾病,或者直接标示所用药物成分、作用、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用法用量等。这些仿冒药品严重危害了公众的用药安全,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有可能贻误患者的病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购买药品时,要仔细观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是否有“国药准字”(由一个英文字母和8个阿拉伯数字组成),切勿将没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产品作为药品购买和使用。消费者发现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