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篇吧:
主题:有了皮肤病不去医院干吗要裸晒
首先郑重声明:本文不是对皮肤病患者进行任何性质的攻击
近期,有关海南三亚自然形成的裸泳浴场是留还是废的话题引起了激烈讨论。
有人为之大声叫好,称这是“自然的民生需要” ,“代表了人的一种天然释放,社会允许他们天性释放,这是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且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民众在公共海滩裸泳的相关条款,“没有禁止就可以做”,所以应该“得到很好的保护和保存” ;
但是更多的人对此持反对态度,无论如何表述,其核心观点是一致的,那就是:目前开辟裸体浴场不符合我国国情和传统的道德标准。
我不想加入这场辩论,因为无论是哪一方,能说出来的理由都已经被反复翻炒过了,再说不免有蛇足之嫌。我只想对那些患有皮肤病还要去海滩上裸晒、去海里裸泳的游客们提几句忠告。
有病了要去医院
对于皮肤病,我了解的不多,从小到大皮肤一直很正常,只是见过一些长痘痘、点点、斑斑的人,最严重的是看到过一个患白癜风的,样子很吓人。搜了一下,见到的信息大都是些医院的广告。不过,有些常识大家都知道,比如皮肤病的种类很多,起因、症状、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各不相同等。除了白癜风,我好像还没听说过哪种皮肤病需要多晒太阳,或者需要用海水泡洗,倒是听说过一些含矿物质的温泉对皮肤病的治疗很有帮助。有皮肤病的朋友,请你们去正规的专科医院吧,接受专业的治疗要比去海滩裸晒裸泳好得多。如果特别喜欢与水亲密接触的话,就去温泉疗养吧,那里的条件、设施、环境更适合你们。治疗皮肤病不是在海滩集体裸晒裸泳的理由。
不要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无限扩大
我们都知道,公共游泳池是严禁皮肤病患者进入的,这是为了保证去游泳的所有人的身体健康。虽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皮肤病患者到公共海滩去裸晒裸泳,但是我们总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别人之上吧。有些皮肤病有很强的传染性,假如你是个普通游客,准备去海里游泳时看到一群浑身上下长满斑斑点点疙疙瘩瘩的人在身无寸缕旁若无人地晒太阳和游泳,你心里会是什么感觉?你还会去下水吗?没错,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让人们的观念和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但是在任何国家,任何人的自由都不是无限制的极端个人化。即使你没有触犯法律条文,长期以来固定下来的道德规范也都在时时刻刻约束着每一个人的言行,所谓“自由”、“权利”都是在不妨碍其他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毕竟,地球不是几个人的地球,国家不是几个人的国家,海滩不是几个人的海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