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立案检查,免去其在上海市委作职,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这是9月25日新华网发布的重大新闻。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这条权威消息有这么一段话: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见新华社2006年9月25日电)中央决定告诉人们,查处陈良宇同志完全是依照党章,依照中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进行的,也就是“党要管党”。
“党要管党”,就要按党章办,按党规办。党章,既是党的旗帜,也是治党、引导社会走向的纲领。党章的权威不仅是向世界亮出的一面旗帜,更重要的是言行一致严肃维护这面旗帜;党规的重要,不仅在于向党内外公布从严治党的戒律,更重要的是需要严肃查处触犯戒律的现象,一以贯之维护党的纪律。记得,在今年1月6日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有几句发人深思的声音: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凝聚起全党同志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见新华社2006年1月6日电)可见,按党章要求,管党治党是党中央高瞻远瞩和鲜明的态度。
“党要管党”,就是要敢管党内“一把手”。其实,对于一般违法乱纪的党员而言,是不难管治的。难管的是地方各级党委“一把手”。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一把手”“自恃诸侯”,“封疆大吏”或自视是“党的化身”,在其管辖范围往往凌驾于一班人头上。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喜欢搞“一言堂”,把不同意见视作闹不团结;有的“一把手”衍变为“一霸手”,同事或下级只能“俯首称臣”,不能在会议上与自己辩论,对批评自己的声音则视作洪水猛兽。就陈良宇同志问题而言,权威报道尽管只使用“根据目前调查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这几句,但已表明作为上海市委的“一把手”,陈良宇同志严重触犯了党章、党规,已严重失职。查处陈良宇同志,不仅在于显示党中央、中纪委在严肃党章、党规,重要的也在教育警醒各级“一把手”们,在遵守党章、党规问题上,党内没有特殊官员,没有“将在外,君令有所不从”的“封疆大吏”。权威报道中关于“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就是传达党中央向全党亮出了在党章党纪面前,党员人人平等这一鲜明态度的坚定声音。
“党要管党”,不但要从思想上管,还要从体制机制上去管。人们同时看到,中央在讨论陈良宇同志事件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言而喻,落实“党要管党”,要几管齐下,其中思想教育是重要的必要的,但是“加强克服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则是根本的。事实证明,实现“党要管好党”需要“体制创新”,运用有效有力的体制去制约监督权力。这既是对“陈良宇事件”的反思,也是对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期望。事实证明,只有创新体制,才能遏制党内腐败,才能确保党的生命力与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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