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银屑病病友互助网

 找回密码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检举投诉!

[复制链接] 20
回复
1388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山东响马 发表于 2007-4-28 00:3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yxb365.com/bbs/dispbbs.asp?boardID=12&ID=26173&page=1


<>有人说别人的帖子是垃圾帖!强烈谴责这种霸道的、非理性的、不道德的、没素质的言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天涯倦客 发表于 2007-4-28 18:25:00 | 只看该作者
< 0pt? 0cm>“……麻黄有肝毒性,在有的国家是禁药。。。许多人以为毒药就能入中药啦。………真想不通一个垃圾帖有这么多人信,还会去尝试。。。……”


< 0pt? 0cm>


< 0pt? 0cm>记得那还是在1987年我在北京中医医院住院时,有一天早上。皮科主任张志礼带领着全科的医生护士上上下下地忙碌着,过了一会,一辆大客下来了许多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一打听才知道是西德的皮肤医学界的精英到中国来参观,想学学神奇的中国人是怎样用朴素的方式方法来治疗皮肤病的。而西德的医学水平据说在当时是世界首屈一指的。那时,我就想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底蕴,祖国的传统医学能够流传继承发展至今,必然有其博大精深的科学基础,今天我依然深信不疑。


< 0pt? 0cm>


< 0pt? 0cm>上面是“响马”投诉的帖子部分摘录,我认为每个上论坛的病友或网友有自己的看法以及表达的方式。而任何人发表的个人观点即不能代表“论坛”,也不能代表广大病友。作为治疗交流的版主,其职责就是按论坛发帖的规定维护版区的交流与信息沟通,“互助论坛”是广大银屑病患者所共有的,斑竹是服务于患者和患者论坛的,其职责与权力仅此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8 18:30:37编辑过]
3#
天涯倦客 发表于 2007-4-28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等我先去看看.

4#
天涯倦客 发表于 2007-5-7 23:41:00 | 只看该作者
<>在论坛发帖的规则下,作为版区的管理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发(回)帖者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推论而做具体决定,这是我的回答.

5#
之乎胜也 发表于 2007-5-5 19:08:00 | 只看该作者
啧啧,路过,各位继续
6#
 楼主| 山东响马 发表于 2007-5-4 23:09:00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大人,是不是在本论坛上说别人的发帖是“垃圾”是论坛所允许的行为?


<>请给予明确答复!是,或者不是!

7#
 楼主| 山东响马 发表于 2007-5-10 21:21:00 | 只看该作者
<>真服了你,作为版主你连个肯定或者否定的判断也不敢下?或者不能下?从来都是这样官样化的措辞!


<>那么,我再问你,他说别人是垃圾贴,你认为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推论??!!


<>如果你认为是主观故意,那请依据版规作出处理!


<>如果你认为是客观推论,是否你也觉得那是垃圾贴?


<>请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再一次请求!

8#
8716000 发表于 2007-5-10 21:33:00 | 只看该作者
响马的脾气好大啊
9#
天涯倦客 发表于 2007-5-10 21:36:00 | 只看该作者
<>不用请求,置疑是你的权利。


<>我已经在前帖说过:“而任何人发表的个人观点即不能代表“论坛”,也不能代表广大病友”(这里当然也包括版主)。那么他的推论只能代表他自己,就象你指出的“霸道的、非理性的、不道德的、没素质的言行”这个推论一样。


<>我认为我的答复已经很明确了。

10#
8716000 发表于 2007-5-10 21:42:00 | 只看该作者
写自己的帖子,让别人去说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