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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尊严不同的认知,取决于不同的人生态度,也决定一个人在生活中快乐与痛苦的多与少。 尊严是什么?是要求别人对自己人格持有的起码的尊重,涵盖对待各个种族,阶层,宗教信仰,性别和身体状态的人的平等态度。 “起码”这个词,是说人人应该享有的,含量很低的尊重。尊严和幸福几乎不搭界。如果片面宣扬尊严的至高价值,人几乎什么都做不成。因为人在社会之中,矛盾,冲突,误会,轻视比比皆是,如果把这些都看成冒犯尊严,人几乎无法生活下去,继而考量“平等”这个词。 平等只是平等,而非礼貌有加,大加尊崇。说到底,只是一句话:过得去。 佛经四万八千卷,讲修道,先讲破除一个“我”字,切勿把自己看得太重。一个人为自己设定保持尊严的六十四条规则,别人不知晓,知晓也不去执行,它不是通则。“我”的根本需求是什么?粮食,阳光,空气,水,自由的心灵,理想。保证了这些宝贵的东西就保持了尊严。 因此,尊严应该是很低的东西,如同理想应该是很高的东西一样。 如果把小的过节,小的礼数,小的言语和尊严挂钩,是一件虚妄的事情,人会在虚拟的“尊严”中拔不出身而愤愤然,失去机会。 人如果把自己的尊严设定高了,像珠穆朗玛峰那么高,他只能在孤独中兴叹,谁都高攀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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