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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uo 发表于 2009-10-13 12:5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问大家知不知道我们有p的人能考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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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liluo 发表于 2009-10-16 19:52:0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样的才算严重的,我们这个P也没到影响正常生活的程度吧。
3#
 楼主| liluo 发表于 2009-10-13 15:19: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冬天还蛮严重的,想考公务员,又怕体检不行。
4#
天涯倦客 发表于 2009-10-13 13:15:00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可以。
5#
清水不甜 发表于 2009-10-13 14:48:00 | 只看该作者

好象各省市体检标准不一样,有的检查就严格,如果你很轻就没事的。

6#
zero 发表于 2009-10-15 00:32: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liluo在2009-10-14 12:15:00的发言: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这一条我看到了,里边没提到银屑病,所以也不知道算不算



最后一条你看清楚了吗,只要不是严重疾病就应该没问题,严重的估计不行了。
7#
幸运得P 发表于 2009-10-13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谁敢歧视我P,告他没商量!
8#
忽悠吧 发表于 2009-10-14 13:16:00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没问题吧。
看到一个回帖里说过,宋庆龄,林彪,曾国藩,好像罗斯福也是P.
9#
 楼主| liluo 发表于 2009-10-14 12:15:00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这一条我看到了,里边没提到银屑病,所以也不知道算不算
10#
饕餮 发表于 2009-10-14 00:20:00 | 只看该作者

2009年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信息来源:http://www.gwy114.net/news-18-10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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