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很不爽。不对,是相当相当不爽。
< >虽然我也知道再这样闭门下去,纸车也造不出来的。可是亲爱的妈妈,她也太缺乏忍耐跟恒心了,枉是信了这么多年的教,最基本的道义都不懂。要谦卑忍耐,啊懂啊?
< >整个的嫌我碍眼了。
< >去一九五之前我还可以卷袖撸臂地秀一下,瞧你女儿这个样子,不是不嫁,是嫁不出,嫁不出去啊明白?再则,两滴毛毛雨旺然于睫,OK,诸事搞定,大可以清静三五十天的由得我去晃,屡试不爽。
< >可恶的是现在,腿上绑着松膏也不能牵动她的恻隐之心。皱着一上午的眉任你百般哄骗就是不理,拿她没辙。搬出圣经来读一段给她听,KAO,立马上岗上线,动员偶去学琴以便年底攻考神学院。妈呀,直奔三的人再去读个四年神学本科,那我不是太有追求了吗?!
< >乖得很不爽,真想爆炸,只是不敢。
< >上网告诉一众闲杂我要征婚,征婚条件是已婚离异的。
< >M首先回复,你太糟践自己了吧。
< >切,糟践?婚姻讲缘份,又不重条件。未婚的未必个个好,离婚的未必个个就不好。
< >M甩来一句不可理喻。
T说你忘了加一条件,就是已婚离异带小孩,多省事。孩子都不用生了。
我跃然,多谢提醒,咋把这碴忘了。且是不用担心遗传几率的问题了。
T翻个大白眼,如果我是离婚男人,定然不予回复,好好一MM开出这等条件,不是生理残疾必定心理有鬼。
期待着S给点意见,等半天,他憋出一句:我说你也太没追求了吧。
追求。晕。无求无欲难道不是一大美德吗?
得,咱有追求还不行吗?明天继续给妈妈大人读圣经,还要允诺去成为一名始学弹琴的大龄青年。GOD SAVE 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