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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名嘴”朱军:说说我的“非常”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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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 发表于 2005-7-4 10:0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align=center>(2005年6月红版《良友》  文/朱军)


<>我们的爱情也许并不浪漫奇特,但是我非常庆幸我拥有了一份爱恋的过程,并享受着这份爱给我的越来越多的幸福。 ——朱军
<>
< align=center>爱上“小孩儿”
<>
<>我第一次见到谭梅是在兰州军区歌舞团的部队大院里,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到开水房打开水,路边有一排槐树,只见几个小姑娘在树底下用竹竿钩槐花,其中一个背影像是初中生,穿着一条花背带裤,几人中数她敏捷。我留意了一眼,只见那小姑娘也回头看了我一下,四目对视的瞬间我们不约而同地礼貌地打了一个招呼。一闪而过,我继续去打开水,她继续和她的伙伴玩笑。当时我连这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单位都不知道,只觉得她像比我小一辈。
<>
<>没过多久,我们下部队到新疆演出,我的任务是在舞台上方的灯光槽里面打追光灯。在一个舞蹈节目里,我猛然发现那个穿背带裤钩槐花的小姑娘,此刻一头披肩长发,长裙曳地,舒展的舞姿让我惊呆了。怎么会是她?小女孩瞬间变成了妙龄少女。记得那天的节目,她一共出场了四次,有时完全是伴舞,但利用职务之便,我用手里的追光一直追逐她。
<>
<>那次是我们第一次到新疆演出,对新疆充满着好奇,于是团里给大家半天时间逛街。由于人生地不熟,团里规定必须结伴而行,女同志出游必须有男同志陪同。那次出去的女同志多,男的就成了抢手货,几乎每个男同志都有了一份三陪的美差。我恰好被人拉到了几个舞蹈演员的队伍中,我发现,那个已经有半面之交的小姑娘恰好在我们这里,我忽然莫名其妙地升腾出一阵“偷着乐”的兴奋。


一上街,我有意无意地老凑到她身边,才知道她叫谭梅,是西安来的学员,还是学员班的班长。新疆有漂亮装饰品,那时,大家钱都不多,谭梅却一会儿买个小东西说送给妈妈,一会儿又买个小东西说送给姐姐,转悠了半天,自己看上的一条花裙子倒是不舍得买。别看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却让我对她产生了一种特殊好感,觉得这小孩儿挺懂事,当时不知道动了哪根神经,竟然将谭梅看中的那条裙子悄悄地买了下来。


现在想想,从我和她认识的第一天开始,虽没有强烈的心跳,但始终感觉很亲近。宿命一点想,上辈子我们就是夫妻,她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似曾相识。


愉快地陪了人家一天,我圆满完成了任务,书包里面揣着给人家买的裙子。可是很快,谭梅和大部队回兰州去了,我随团下了部队演出。等我回来“兰战”(兰州军区歌舞团简称)之后,我急切地想找到谭梅,可是我只知道她在舞蹈队,不知道住在哪里,更别说电话号码。再找不到,穿裙子的季节就要过去了,我心里着急,也不敢向别人打听,每天没事的时候,就满院子溜达,一心希望能碰上她。


那天到一个战友宿舍里玩,战友的爱人是舞蹈队的演员,我旁敲侧击地打听舞蹈队的人,战友不知道我的用意,他爱人说,正好我们队有个小姑娘一会儿来拿个东西,你问问她就行了。越是有了线索,我就越着急,我飞速地转动着脑子:呆会儿找个什么借口?怎么和人家打听?怎么装成特别无意识的样子?那时候,学员是不允许谈恋爱的,我生怕说走了嘴,给人家女孩子添麻烦。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人敲门,我紧张地向门口张望,突然,门开了。仔细一看,立时心跳加快。原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谭梅——她身穿一条黄军裤,白色衬衣,怀里抱着两本厚厚的书,文文静静地站在门口。见到我的瞬间,她也显得有点紧张。


朋友的妻子赶紧张罗引见,我好不容易准备好的一套台词一下子全没用了。


这真是天意!真是心想事成!我兴奋得有些手足无措,找了个借口先下了楼,蹲在角落里等她,谭梅也像心领神会似的,不一会儿就从朋友家里出来,见到我的瞬间,似乎什么都不用说了。我们心照不宣地进入了一种特殊的惬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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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嫣然 发表于 2005-7-4 10:07:00 | 只看该作者
< align=center 2em?>巧手女婿 <>< 2em?>我们确定了关系后,我很正式地对她说,我们在一起的事情,你要认真地告诉你妈妈,妈妈同意了,我们才能在一起。于是,她给妈妈写了一封信,将我的一张一寸标准照片寄给了她。信的内容几乎全部是我的个人简历。收到信后不久,谭妈妈就说要来兰州看我。 <>< 2em?>丈母娘要来“考察”,紧张得我几个晚上没有睡好。那时我住在“兰战”的一间小宿舍里,巴掌大的地方,只有单位统一发的简单家具,我又囊中羞涩,于是拿出了20年练就的十八般武艺,将家里的旧家具统统废物利用,两个箱子横着一个竖着一个,改造成当时最时髦的高低柜,按照市场上的样式加上抽屉和一些适当的装饰,再刷上油漆;将两条长木头椅子垫上旧衣服和棉花,外面用皮革一包,手工做了几个颜色统一的靠垫儿,一个时髦的沙发大功告成。这些木匠活儿,我是无师自通学会的。从小家里穷,什么都买不起。没想到,这种贫寒生活练就的一技之长,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 <>< 2em?>折腾了一个月,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我又花30块钱买了一块草垫子,铺在小屋中仅有的一块空地上。经过精心打理,我那间单身宿舍变成了一个温馨的小屋。谭梅在我那间整理一新的小屋里,幸福得就像城堡里的公主,我没有什么甜言蜜语山盟海誓,但是我用行动给了她和自己一种安全幸福的感觉,我相信这种感觉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恋爱中最珍贵的添加剂。 <>< 2em?>谭梅的爸爸在她当兵的时候就去世了,妈妈将三个女儿抚养成人,谭梅最小,自然也是妈妈最放心不下的。当时我这样紧张的张罗,也是想给未来的丈母娘一个许诺:将女儿交给这样的男人,尽可以放心。在我们这代人接受的教育中,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缘分,见丈母娘是男人生命履历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

和丈母娘见面后,我将她接到了父母的家里,双方的老人没过三分钟就聊得热火朝天,我妈和她妈妈,竟然很快地以“亲家母”相称。这样“一见钟情”似的相亲可把我们美坏了。从那天开始,在我心中,谭梅就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了。

80年代末,社会上有一种很重名利的风气,歌舞团很多女孩都以找到事业有成者为荣,她们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和首饰,出入会有汽车接送,而我只能骑着自行车带着谭梅满大街转悠,也不像人家有能力买高级衣服,但我也有我的办法。记得当时有一种裁剪衣服的专用比例尺叫“一拉得”,这种简单的尺子能让一个没有裁剪经验的人学会做衣服,我于是十块钱买了一个,在商场中见到什么好看的布料,就买上一块,半天的功夫,一件新衣服就做成了。做得最好的是一件条绒的夹克,做完了觉得颜色太素,又在碎布头里找了一小块黄缎子,做了一个不规则的胸饰贴在胸前。那件衣服着实让谭梅在歌舞团的姐妹里风光了一把,大家竟然都以为是在国外买的。结婚后谭梅的衣柜里面几乎全是我做的衣服,她穿着这些衣服走在外面,没人会相信,如此精致的衣服出自丈夫之手。今天在那些时装杂志上看见衣服样式的时候,最让我骄傲的不是我能买得起,而是我也能做得出来。

当你深深地爱一个人,并且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让她快乐的时候——那是男人最有成就感的时候。

1994年3月28日,那一天我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审批通过,可以播出,也恰好是我和谭梅结婚一年的纪念日,我在长话大厅给她打电话,说了五个字:“老婆,我成了。”也许这是给她的最好的结婚纪念日礼物。那时候我们两地分居,也是我在北京闯荡得最艰难的时候,一个稳定的家庭,一个女人无怨无悔的支持是一个男人成功的力量,我庆幸我有这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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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嫣然 发表于 2005-7-4 10:07:00 | 只看该作者
< align=center 2em?>第一扇窗户是“捷达”的车窗 <>< 2em?>那时,我们已经都到了北京,住在《东西南北中》节目提供的简陋宿舍中。一次和谭梅在长安街散步,望着灯火通明的一座座高楼,谭梅不经意地说,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窗户呀! <>< 2em?>我们放弃在兰州相对稳定的生活,双双在北京闯荡,30出头的我,成了“北漂”后似乎要从头再来。那时候,情况虽然比刚到北京时稍有好转,但是买房子是完全不敢想象的。可我心里老念叨着谭梅说的“窗户”,于是悄悄算了一下手里的存款,又找了几个铁哥们一凑,竟然一冲动,买了一辆“捷达”。那时候家庭买车还不算普遍,我的做法实在是一种不理智的消费。那天,我办完了所有的手续,把车开到了我们宿舍的窗户下面,走进房间,指着车,对正在洗衣服的谭梅说:“看,那辆白车是咱家的。” <>< 2em?>谭梅理都没理我,接着干活。我把一个大车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在她眼前使劲儿晃悠,谭梅将信将疑地看着我:“真的吗?”我拉着她下了楼,打开车门,载着她转悠了一圈,指着车窗说:“这是属于我们的窗户!”谭梅高兴坏了,回到房间,打了一桶水,拿了一块布,下楼把车里里外外地擦了个遍,其实新车一点都不脏,我们都很兴奋,尽管我们在北京还没有自己的家,但是,至少有了“四扇”车窗户是属于我们的了!晚上,我开车拉着谭梅上街转悠了一大圈,她一直开心地说笑,我的满足感不言自明。 <>< 2em?>就这样,我们一起在北京度过了最难熬的日子。结婚11年,无论是我落魄的时候,还是成就一件事的时候,谭梅一直和我一起守候着属于我们的一方天地。 <>

中国人总是以“老夫老妻”来遮掩彼此生活中的不浪漫,其实我也是。当我将她看成自己的亲人时,我在她面前就变得肆无忌惮。偌大的世界,只有这几十平方米的地方是我生活中真正的乐土。在家里,在妻子面前,在丈母娘面前,我所有的缺点都暴露无遗,我会和朋友喝醉酒,东倒西歪地带着一身酒气在沙发上睡到第二天下午,也会将臭袜子塞进没有看见的角落,会在不高兴的时候耍耍男人的大牌,对她发几句脾气。但是,她不会因此而感觉委屈,她会在我醉酒后给我盖上一条毛毯,在手边放一杯凉开水,然后自己回屋睡觉;也会在我大发雷霆的时候,一声不吭地让我“一个巴掌拍不响”;更会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端上一盆洗脚水,任由我在沙发上对着鱼缸发半宿呆。

我知道一个男人在世上真正的福气,就是爱情的火花终于点燃了亲情的熊熊火焰,让这种温暖持久地燃烧。我也会在别人质问“浪漫”的时候含糊地敷衍;我们是老夫老妻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能羞涩地说出这句话的男人,其实都是幸福的男人,人生的伴侣难得成为老夫老妻,怨不得管妻子叫“老婆”了,一个老字,里面有多少言之不尽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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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嫣然 发表于 2005-7-4 10:08:00 | 只看该作者
< align=center 2em?>静候生命 <>< 2em?>现在的人都已经不太在乎这样的传统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母亲在世的时候从来都是对我说,工作忙就别要孩子了,以事业为重。直到她病危住院,我的一个中学同学看望母亲,母亲问她:你的孩子多大了?同学笑着说:九岁了。母亲忽然将坐在沙发上的我叫到身边。我俯下身子,没想到妈妈伸手就给了我一个大耳光,说:人家孩子九岁了,你呢? <>< 2em?>过后不久,母亲就去世了。那天母亲突然流露出来的想法,其实一直是她老人家的心愿,只是母亲不想给我更多的压力。但是我知道,母亲特别希望在生前能看一眼我的孩子,这是老人家的心愿。母亲去世后,我心里老是空落落的,也许真该有一个孩子了?于是趁着我和谭梅还年轻,我们决定当爸爸妈妈了。 <>< 2em?>听过很多朋友为人父母的经验,一旦自己亲身经历,发现那真是一种神奇的体验。自从谭梅怀孕到孩子出生,例行的妇产科检查,我一次都没有落下,甚至医生询问孕妇细节,谭梅自己糊里糊涂说不清楚的时候,我竟然可以对答如流。那一段时间,我几乎成了妇产科准爸爸们的学习榜样,经常受到医生护士的表扬。 <>< 2em?>作为母亲,谭梅付出的代价更大,身材娇小的她因为怀孕而经受身体上的痛苦,使我心中有一种愧疚,只有尽量陪伴她。甚至那个时候,在《艺术人生》节目中,我絮叨得像个家庭妇女,无论哪个嘉宾谈起自己初为父母时的感受,我都不停地追问。 <>

记得当时做了一期赵本山的节目。1997年赵本山得了一对龙凤胎,当时赵本山正在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现场,那年的节目是《红高粱模特队》。演出一完,心急火燎地往家里打电话,家里人全都上医院了,吓着赵本山连夜坐火车赶回沈阳,当他绘声绘色地描述那一晚的复杂心情的时候,我听得心惊肉跳。他说那一晚他一直不停地喝啤酒,总把事情往不好的地方想,到了家,直奔医院,然而赵本山却是大喜过望,不仅母子平安,而且是一对龙凤胎。本山说起当年心中的忐忑,我听得入神,都忘了提问,心里不断叮嘱自己,到了预产期,就是天塌下来,我也必须在医院陪产。

2002年6月26日,下午,谭梅在我的目送下高高兴兴地进了手术室,进门前还随意地对我说:“别着急呀,我一会儿就出来。”

说实话,我当时差点哭出来。进门之后,我和谭梅一墙之隔,我知道我下半辈子的希望就在这道玻璃门里。这个时候,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夫给了我一份协议,让我仔细阅读后签字,这是手术前例行的责任书,将手术中即使是百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清楚地写了出来。不大的一页纸,我看得心惊肉跳,手脚发麻。尽管这只是医院的例行公事,尽管谭梅一直都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孕妇,但是当我战战兢兢地在这张协议上签名的时候,我的手还是不停地颤抖。

签了字,手术室的门关上了。用医生的话讲:“没有你的事情了,等着吧。”

站在手术室门口,扒着门缝往里面张望,我的朋友将我当时的神态悄悄地用DV拍了下来,后来一看,像个特务。

然而,当我站在门口等待她们母子的时候,我知道了什么才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产房外面还有几个准爸爸,都是如坐针毡地走来走去,我们素不相识,却互相点头,互相鼓励。在那一扇门的外面,人和人没有了距离,不管有多少功名利禄,那一刻的心境都是一样的:只求母子平安。我在静候着属于我,属于妻子,更属于我们未来的生命。

主刀医生面带微笑地走出了手术室,我冲上去问:“大夫,您出来了?”大夫见我紧张的样子,也是“例行公事”似的说了一句话:“母子平安!”

我激动地给大夫鞠了一大躬,兴奋得直想蹦。

不一会工夫,护士将孩子从产房里抱了出来,只见白色的被子里面,裹着一个可爱的小娃娃,红扑扑的脸蛋,紧闭着眼睛,微微地皱着眉头,手腕上套着一个圈,上面写着谭梅的名字。

太棒了!这就是我朱军的儿子。10个月来,我每天都会猜想自己的孩子会长成什么样子,今天终于见到了。我把孩子抱在怀里,感受到他的心跳、呼吸,感受到小脚丫揣到我的胳膊,我体会到了生命中从来没有过的幸福和喜悦。

我抱着孩子找到疲惫不堪的妻子,看着躺在床上的她,特别想傻乎乎地大喊一声:真好。第一天夜里,妻子睡着了,我坐在产房的椅子上,伏在小床的床沿上,看着小床上一动不动熟睡着的小毛头,竟然目不转睛地看了一宿。

我给孩子取名朱思谭,小名叫毛头。毛头原来是我对谭梅的昵称,现在转给了儿子,妻子的爱称改为“孩子他妈”,当然我也成了“孩子他爸”。从此以后,朱军、谭梅和朱思谭三个同志将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喽。

而今,毛头马上就两岁了。有时候我在电视机的屏幕上,儿子听着我在那个大方盒子里说话,兴奋地叫着“爸爸”,疑惑着我为什么不理他,呆呆地琢磨爸爸是怎么钻到里面去的,每每看到孩子的天真,我都感到一种由衷的快乐。

毛头陪着我一起进入了人生的不惑之年,让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到了这个阶段,爱情与激情被我深深地珍藏在心里,而我和谭梅11年的婚姻也因为毛头的到来转化成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尽管人们常说,在花花绿绿的演艺圈里,难免有这样那样的诱惑,然而,对于一个经历过风霜雪雨的男人来说,真正的诱惑在家里。我迷恋于家的味道,我既是这艘航船的舵手,又是它停靠的港弯。看惯了演艺圈名利场上的风花雪月,就像是提前给自己打了针“疫苗”,我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也知道真正的幸福在哪里,正如歌中唱到的: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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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 发表于 2005-7-4 16:5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LLLittle在2005-7-4 16:44:28的发言:

<>呵呵,不知道朱哥哥有没有P啊


<>他没P,要是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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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Little 发表于 2005-7-4 16:44: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不知道朱哥哥有没有P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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