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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完大家有何感想 [打印本页]

作者: BraveHeart    时间: 2009-1-20 01:34
标题: 看完大家有何感想
<p><br/><u><br/>男子因妻子患病产生隔阂 两次诉请离婚终获准</u></p>
<p><br/>  王先生与妻子陈女士结婚9年,并育有一女。因陈女士婚前患有银屑病且婚后一直没有治愈,夫妻感情产生隔阂。王先生继2007年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再次起诉要求离婚。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并判决女儿由陈女士抚育,王先生每月给付抚育费750元。 <br/>&nbsp;</p>
<p>  王先生与陈女士在1998年自由恋爱,并于1999年登记结婚。2005年4月,陈女士生下一个女儿。婚后初期,王先生与陈女士的感情很好。但是,陈女士婚前所患的银屑病在婚后一直未能治愈,由此导致夫妻感情产生了隔阂。2007年5月,王先生曾经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但此后双方关系未有好转。2008年2月,王先生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由陈女士抚育,他每月给付抚育费500元。</p>
<p><br/>  王先生称,离婚主要是因为陈女士婚前没有如实告知他患病的真实情况,为此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对此,陈女士称其所患疾病已经告诉过王先生,并表示自己为这段婚姻做出了努力,但双方关系未有好转,因此她也同意离婚,并同意抚养孩子,但要求王先生每月给付抚育费1500元。</p>
<p><br/>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陈女士婚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现王先生要求离婚,陈女士亦同意,对此,法院予以准许。</p>
作者: 风飞舞    时间: 2009-1-20 10:13
无言
作者: ycjs    时间: 2009-1-20 10:38
我老也在想,如果老公因为我的病提出离婚,我同意我理解
作者: andy88andy    时间: 2009-1-20 10:49
<p>不爱了&nbsp; 什么借口都说的出口</p>
作者: vera0226    时间: 2009-1-20 11:05
其实一个人也能活出精彩,只是不能没有朋友
作者: 吾爱自由    时间: 2009-1-20 11:56
男人喜新厌旧的借口,没啥好说的。惟一郁闷的是这个王八蛋先生给的抚养费太少,便宜他了。
作者: 清水不甜    时间: 2009-1-20 12:30
一个说结婚前不知道,一个说结婚前说了,唉,没法说清楚。
作者: 清水不甜    时间: 2009-1-20 12:31
不过,我最大的感觉还是那个男人喜新厌旧。<br />得病又不是我们愿意的,拿这个做借口太那什么了
作者: 超速骑驴    时间: 2009-1-20 12:45
只要厌倦了,当然可以因为她患了银屑病和她离婚了。



也可以因为她患糖尿病、心脏病、或别的疾病离婚。结婚自由,离婚也应该自由吧 。法律都没意见,  OK  。


划分好对孩子的责任,给钱走人,这种瓜没必要强扭,这和普通的离婚没什么区别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0 13:05:35编辑过]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09-1-20 16:16
可以不爱,可以放弃,请不要用我的“痛”再次刺痛我。。
作者: 夜未央    时间: 2009-1-21 01:57
<p>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陈女士婚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现王先生要求离婚
<br/><br/>结婚9年孩子都老大了,而且是自由恋爱,还说没建立真挚感情,过家家酒啊。</p>
作者: 可人儿    时间: 2009-1-21 08:46
<font size="4">离就离好了.这种男人不要也罢.</font>
作者: 饕餮    时间: 2009-1-22 14:57
<font face="黑体" size="4">有爱你的自由,有不爱你的自由,世间就是有许多无奈。----一个朋友说的话</font>
作者: 茶茶    时间: 2009-1-30 01:36
孩子最无辜&nbsp;&nbsp;&nbsp;&nbsp; 爱情的结晶变成爱情的牺牲品
作者: 里约    时间: 2009-2-2 23:54
这毕竟是极少数啊~~~淡定~~
作者: hzzxhgl    时间: 2009-2-23 00:03
还好,我老婆是医生,她觉得这病要比好多其他病好得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23 0:03:36编辑过]

作者: 文文    时间: 2009-2-23 09:17
这样男的,我是不愿意要的!!什么喜欢与爱的
作者: 沙子-苏    时间: 2009-2-24 19:25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ycjs</i>在2009-1-20 10:38:00的发言:</b><br/>我老也在想,如果老公因为我的病提出离婚,我同意我理解 </div><p></p><br />我也一样的想法。因为P严重时,看着镜子里斑驳的身体,自己也会觉得很恶心,更不会阻止他寻找自己的幸福,当他受不了时,让他单飞吧...
作者: 心情∮早茶    时间: 2009-2-25 10:39
强扭的瓜不甜,要走就走吧,留着也不会幸福。
作者: puppy11    时间: 2009-2-25 20:20
都九年了,就算婚前不知道,也这么多年了,男人,选择这个理由分手,离婚对于他们“理直气壮”,对于我们,却是不能言说的痛,
作者: 顽皮    时间: 2009-2-26 23:29
这种情况——不离,对双方都是一种折磨;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强扭的瓜不甜,只是这个男的忒不地道了,没情没意,没心没肺,只是一心想逃避
作者: 火眼2008    时间: 2009-2-27 01:28
楼上哥们说的在理,反正在下去也没有意思,干脆分开的好。
作者: strange    时间: 2009-3-2 00:50
这样的情况还是分开的好,虽然感觉那个男的不地道。
作者: ziping2000    时间: 2009-3-4 14:15
理解,虽然我是女人.<br />不同的是,我主动提出,坚持离婚,虽然有时还睡在一张床上,盖同一床被子,但结束了没有质量的性生活,放他也让自己释然.一年多了,后悔决定的太迟,十年就这样背负着生命不可承受的重.如今坦然处之,终于有了发自内心轻松而灿烂的笑容.
作者: 血露    时间: 2009-3-26 15:21
以下是引用[I]一叶知秋[/I]在2009-1-20 16:16:00的发言:[BR]可以不爱,可以放弃,请不要用我的“痛”再次刺痛我。。
[EM53]
作者: yc224001    时间: 2009-4-8 21:29
哎&nbsp;&nbsp;&nbsp;&nbsp; 命运的作弄
作者: 眼泪没有用    时间: 2009-4-9 22:46
[BR]应该感谢那个男的陪她走过的那段时光,爱没有对错(因为当初都是相互的),只有愿不愿意.说到良心,我想他应该尽一个男人的责任,一个父亲的责任,尽能力为他们母子解决一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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