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沈阳办理特病的审理程序,供参考:
特病办理程序
一、申办条件
(一)城镇职工: 1.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 2.高血压病合并症 3.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及PCI(PTCA)术后12个月的抗凝治疗; 4.尿毒症透析治疗; 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6.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仅限膀胱灌注)。
(二)城镇居民: 1.尿毒症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仅限膀胱灌注)。
二、申办材料 医疗保险IC卡、就医手册、本人近两年住院病历资料、近期1寸彩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张。
三、申办程序 每月可就近向特病初检定点医院申报,患者按规定时间参加特病体检,认定合格者由体检医院发放特病证,并于次月起开始享受特病待遇。特病证有效期为1年,如需延续,在有效期内必须按时进行复检。
四、定点医院选择 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的患者,只允许选择一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选择的定点医院1年内不得更改。
五、特病初检医院名单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辽宁省电力中心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只认定城镇职工肿瘤患者)、沈阳市二四五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阳二四二医院、沈北新区中心医院、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以上按定点医院编号排序)。
(银屑病被列为特病,有待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