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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狼毒注射液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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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 发表于 2008-8-30 12: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狼毒注射液引发的思考fficeffice" />


      前些时候有病友发帖,内容大概是说在网上看到了采用狼毒注射液治疗银屑病的成功案例,认为有些道理,于是便作了介绍。随便看了一下,本没有太在意,只是对于帖中所提“以毒攻毒”觉得有些不妥。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证明银屑病是由什么“毒”所引起的。


问题来了,一个叫做“李刚医生”的,跟帖煞有介事地说此药可以用如何云云。其实李刚在论坛成立初期便来了论坛,并且很活跃。在那时与他在网上交流中发现此人连一些医学上的基本常识都没有,而且他还有一种治疗银屑病的药酒要向病友推销。一直以来他只是跟帖发帖,介绍一些银屑病的知识,到也没有推销他自制的治疗银屑病的药酒。但我到现在为止还怀疑他是否具备合法的行医资格。


他在这次的跟帖中有这么一句话,说是“我引用的狼毒注射液的说明书这段,应该没什么错误之处。”这更进一步引发了我对狼毒注射液的关注。


我检索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以“狼毒注射液”为主题词检索,命中16篇相关文章,其中与银屑病有关的三篇,分别为:


    序号                 篇名                              作者                  刊名(年/期)


        1    中药治疗寻常型银屑病76例疗效观察   王毅           武警医学2003/02


        2    复方苦参注射液治疗寻常性银屑病       苑耀明        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1/02


        3    复方狼毒注射液治疗银屑病效果观察    姜平                   人民军医               2000/11


这其中23作者为同一单位。三篇医学报告中所用的“狼毒注射液”无一例外是用的“自行研制非标制剂”。其所介绍的自备方法是:狼毒或其它中药水或醇的浸出物。


我可以得出的结论是:1、狼毒注射液不是正规的药品,不具备批号,更不可能被录入国家药典的药;2、其制备方过程不可能对药品的剂量、污染实施严格的检测控制,而且被污染的可能性很大,其质量是没有保障的;3、其是否经过严格的毒理、病理实验,是否取得国家相关机构关于临床试验或临床检证批准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至于李刚医生的从医资格,我在他的那个网站看到的是《中华人民国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前由某市卫生局颁发的资格证和某市卫生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而不是1999年执业医师法生效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由各省卫生厅统一颁发的医师资从业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他的那家“银屑病研究所”也只见到一本“科技企业证书”,而没有见到依照《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所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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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橄榄 发表于 2008-9-6 00:24:00 | 只看该作者
     李刚,没有人说过你是骗子。但你无论在学识和法律上你长久以来都没有令人信服地证明自已是一个真正的医生。在我一再地质问下,你都没有拿出实在的证据,而你留言要我去的你的那家网站上看到的证件的照片,除身份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外,其它三个证件都不能证明你在《执业医生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效后,仍具备行医资格。
 你是学习了一些有关银屑病的知识来此向病友们作了一些有益或无益的宣传,可能你也自以为自已从事银屑病的治疗多年,会有一些经验。但在医学毕竟是一门系统科学,不然国家不会出台那么严格的法规加以规范。贻误我们银屑病友的不单是一心想挣昧心钱的骗子,还有对银屑病本身自以为了解不少的浅薄医生。
 我本帖的原本目的是要将自已对“狼毒注射液”的认知及认知的过程写出来,这当然也包括对你的认知。真的,可以说你在“狼毒注射液”上以一个医生的名义发表的看法是极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对病友的误导。而且在我指明以后你还说是从“说明书”上看来的,你看到过“说明书”吗?一个连药典都没进的药会有说明书吗?你看到是只是网络上的只言片语。你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凭心而论,你是没在论坛上公开推销过你的秘方药酒,但你敢说你没有向论坛认识的病友推销过药酒?但你在你的信息里一应具全地留下了你的联系方式。恐怕还是想混个脸熟,自然会有人找来的。
 讲实话,以医生的身份为我们作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作答,我以为你真的是不够资格。
 至于你对我个人的影射,我只能一笑了之。但你对宗教信仰的态度实在是令人轻蔑,你真的是拿着信仰当一件华贵的外衣呀?是这样那我就真的只能耻笑了。
 另有一问:你的药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6 0:27:15编辑过]
14#
牛氓 发表于 2008-9-6 09:42: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李刚医生在2008-9-5 10:16:00的发言:

1。我来的这里的目的是以我的陋见给大家一点建议和帮助。我知道多少说多少,才学疏浅,还望海涵。我自认为我发的90%的帖子对大家还是有所帮助的。就当我是骗子吧,我也是问心无愧于这个论坛。
2。至于我的药酒,请楼主不要再提,因为我自打开始就没想着在这里宣传推广,论坛只是一个论坛而已,做为宣传站点我是不会考虑这个论坛的。你这一提,搞的大家不免要问要关注 。由此做的广告,非我本意。
3。本来楼主对我的看法无所谓,我关心的是大家而非一个两个人。但是 看到跟帖的也一致觉得非常之好,那我就不来好了。
4。偏执性格的人,心胸还是要开阔的好。要不不利疾病预后。即使社会再怎么着,我认为还是好人多,无非是看你的所为能不能遇到而已。
5。真佛子也好,假善人也好,还想说一句:佛度有缘人。
6。山花开似锦,涧水湛如蓝。


大家想说什么说什么,畅所欲言。我都很感谢,最起码证明自己做的还不够好。没有赢得大家的信任。对我以后如何做人还是有所警示的。可以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不断修正自己。

(哈哈,就当是一个骗子在此论坛的终结感言吧!)



“李刚医生”,以你的见识和气度,确实在楼主的学识和胸襟面前应该自惭形秽。六点声明只值一哂,此地无银三百两,还望你不要含沙射影还好。不过最后的感言还是值得肯定,但愿修正自己的是做人的良知,我想在这里你还是会得到大家的尊重的。
13#
李刚医生 发表于 2008-9-5 10:16:00 | 只看该作者

1。我来的这里的目的是以我的陋见给大家一点建议和帮助。我知道多少说多少,才学疏浅,还望海涵。我自认为我发的90%的帖子对大家还是有所帮助的。就当我是骗子吧,我也是问心无愧于这个论坛。
2。至于我的药酒,请楼主不要再提,因为我自打开始就没想着在这里宣传推广,论坛只是一个论坛而已,做为宣传站点我是不会考虑这个论坛的。你这一提,搞的大家不免要问要关注 。由此做的广告,非我本意。
3。本来楼主对我的看法无所谓,我关心的是大家而非一个两个人。但是 看到跟帖的也一致觉得非常之好,那我就不来好了。
4。偏执性格的人,心胸还是要开阔的好。要不不利疾病预后。即使社会再怎么着,我认为还是好人多,无非是看你的所为能不能遇到而已。
5。真佛子也好,假善人也好,还想说一句:佛度有缘人。
6。山花开似锦,涧水湛如蓝。  


大家想说什么说什么,畅所欲言。我都很感谢,最起码证明自己做的还不够好。没有赢得大家的信任。对我以后如何做人还是有所警示的。可以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不断修正自己。

(哈哈,就当是一个骗子在此论坛的终结感言吧!)
12#
牛氓 发表于 2008-9-4 08:36:00 | 只看该作者
理性、有据、负责的好帖。支持LZ!
11#
HJH9933 发表于 2008-9-4 14:51:00 | 只看该作者
娓娓道来,有理有据!支持一下!
10#
bigfish1999 发表于 2008-9-2 23:13:00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顶。
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9#
btz 发表于 2008-9-2 09:45:00 | 只看该作者
讲的非常好
8#
远航66 发表于 2008-9-1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讲的好
7#
shiyu30 发表于 2008-8-30 17:27:00 | 只看该作者

好贴子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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