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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冷月心炉 - 

一点质疑---------与星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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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星月 发表于 2005-10-12 01:03:00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我还需说明的是,我的方法,推荐给昆明的谷底小草皮——此位病患曾在患者之家发贴求助,我联系后建议她采用此方式,当然,她所在环境、条件不能和我爱人相比,颇为困难,而鄙人也是失去工作考研,全在家人支持下度过难关,故深能体会其难处,但是,比之苦等煎熬不如有希望在旁激励。如果,我之方法最终能够帮助小草解除病痛,那么,这点花费也许并非不值!


<>另,鄙人强调外治重要,并非本人独创;本人从未否定内治的重要,但是,内治之功全在个人,鄙人无内治之良方,内治之法需个体差异而不同。


<>明辨为之是非,冷月心炉无需担心鄙人回复之言,或有不敬望谅!只要是言之成理、论之有道,鄙人愿与之共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2 18:56:55编辑过]
12#
星月 发表于 2005-10-12 02:4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之言语的确花费鄙人少许心思——既然是有人质疑,纯属正常,鄙人早有此准备。然大考之日临近,故回复和探讨之日恐不多矣。鄙人有心无力,希望有试用者总结经验,相互探讨共勉!烧伤膏之应用实例,在网上多有查询,其作用机理无需鄙人再多累述!实践辩真伪,坚持现曙光!希望我之探讨、辩论能于P之斗争有几许绵薄微效,足矣、足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2 2:47:47编辑过]
13#
星月 发表于 2005-10-12 03:17:00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冷之言:烧伤患者的体表烧伤面积一般是很难达到P病灶面积之广泛的。果若如此,该烧伤患者早就会有生命之虞,早该启动全方位抢救治疗方案了,可以肯定不会以烧伤膏作为主要治疗手段的。】


<>“徐荣祥发明的烧伤湿润暴露疗法及与之配套的美宝烧伤膏,是实现烧伤湿性医疗技术的代表疗法和药物,而烧伤湿性医疗技术是针对烧伤组织治疗的代表技术,也是实现徐荣祥教授创立烧伤组织治疗技术的关键。虽然以往对该药及技术的报道很多,但由于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原因,尚不能较具体报道其实质内容。正巧,记者在采访徐荣祥教授时,得知美国专利局于1995年4月11日正式授予徐荣祥的烧伤湿性医疗技术核心药品专利权。这是美国政府对徐荣祥教授发明的法律肯定。这不但标志着徐荣祥的医药技术水平领先于世界,而且用法律形式肯定了这一领域是我们中国人的发明创造,作为辉煌的一页永远记录在世界医学发展史上。


<>烧伤湿性医疗技术是一项作用较全面、操作较简单的医疗技术,正像美国新闻周刊的记者在考察了徐荣祥教授的烧伤治疗后报道中称的,只是用一片小板,将由植物油等组成的药膏涂在烧伤创面上,即可完成烧伤创面的全部治疗。应该说,科学水平越高,其操作使用越简单。”


<>关于湿润烧伤膏在烧伤医学方面用途范围和效果,希望不了解的朋友可以多查询,多了解。P的泛发,主要源自用药不当,如果,调理用药得当,自然,泛发的几率又如何高得?!下面是转贴湿润烧伤膏用于临床烧伤治疗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浅Ⅱ度烧伤创面的使用治疗方法图示浅Ⅱ度烧烫伤创面的处理:直接外涂药膏(12小时内用药效果最佳),厚度薄于1 毫米,每4~6小时换药一次,每次换药前用消毒纱布或纸巾将创面残留药物及渗出物沾净,一般于6~7天后修复愈合;有水疱的创面,可低位剪破水疱放水,保留疱皮,伤后3~4天去掉疱皮(也可继续保留疱皮),继续涂药治疗,7天后创面再生修复愈合。
1. MEBO涂于创面薄于1毫米厚。创面水疱低位剪破放水或用注射器抽去疱液,保留疱皮。


<>2. 3~4天后去掉疱皮并立即涂药,创面表面形成薄软膜。涂药时应顺汗毛方向,动作轻柔,以减轻疼痛刺激。


<>3. 涂药4~6小时后创面出现一层乳黄(乳白)色液化物,是排除坏死皮肤组织的正常现象(不要误认为是感染)。


<>4. 每次换药应将液化物无损伤地用压舌板刮去,换药时不能导致创面疼痛、出血,更不能损伤成活的创面组织(简称三无损伤)。


<>5. 换药时,也可用无菌纱布(或卫生纸)将创面液化物吸附30秒至1分钟。


<>


6. 用纱布清除创面液化物时,沿切线方向轻轻揭去纱布。



7. 创面液化物完全被沾净。



8. 然后,再重新均匀地涂用MEBO于创面厚度薄于1毫米。



9. 治疗7天后创面愈合,仍以护肤油方式使用MEBO涂于创面7~10天,恢复愈合皮肤的正常功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2 13:01:46编辑过]
14#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05-10-17 11:2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evazeng在2005-10-17 1:04:50的发言:

<>什么是"药托"??????????


<>哗!如果星月是个卖药的.他一定是一个很好的业务员.太利害啦,文章很棒.


<>花哪么多精神,还要让人在这里说来说去.累啦.何必呢?比我上班还要累.

兄弟,现在什么行业赚钱容易呀?你说那些装扮成乞丐的人在大街上乞讨容易吗?
15#
Heather 发表于 2005-10-17 09:19: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仔细看星月的贴,属于自己原创的并不是很多,反而很多是转贴别人使用某药物的效果或通过网络搜索引擎搜到的中外文文章。我不否认烧伤膏的会有些作用(对烧伤肯定有很大的辅助治疗作用),但P友们不觉得这类文章有点眼熟呀?特别是治疗粉刺那一段,笑死我了。

<>任何P友要用什么药物我们其他人都不会反对,那是自己的私事,其他人只能根据自己的治疗经验提建议,最后还是要P友自己拿主意,一定要谨慎,我觉得还是要以常规药物为主,安全是第一位的。相关用药的原则,本网站有,可以查阅,我自己就是通过它学习的,没资格多说。

<>大家都很忙,为生计而奔波。工作日我要忙工作了,没时间、也不想参与某些争斗中,没什么意思。

16#
evazeng 发表于 2005-10-17 01:04:0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药托"??????????


<>哗!如果星月是个卖药的.他一定是一个很好的业务员.太利害啦,文章很棒.


<>花哪么多精神,还要让人在这里说来说去.累啦.何必呢?比我上班还要累.

17#
星月 发表于 2005-10-19 16:30: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摘录湿润烧伤膏在治疗带状疱疹中的应用的论文,那么,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带状疱疹是皮肤损伤经历一个水肿、起泡、溃烂炎症的过程,既然烧伤膏可以对此有很好的治疗作用(顺便说一句,我曾查到京万红烧伤膏也有此应用例子),那么,对于P病在急性期出现的脓包现象,难道说烧伤膏不能参照治疗带状疱疹这样的应用而同为之??!!我不知道,冷大姐,是否对这样的例子可以作医学上的解释!谢谢。再有,湿润烧伤膏,自1988年临床应用以来,经历了17年左右的临床验证,在国外的应用也很广泛,而且,我查到的外文资料里,对于烧伤膏在烧伤的治疗、皮肤愈合方面也作了相关的研究,我有发贴于论坛之中,那么,冷大姐,你如何看待这样的研究呢?

<>MEBT/ MEBO 在带状疱疹治疗中的应用
刘其成, 于海洲, 王庆华
【摘 要】 目的: 介绍带状疱疹的MEBT/ MEBO 临床治疗方法。方法: 对1998 年~2003 年12 月收治的78 例, 受损创面面积在011 %~3 %之间病人, 应用MEBT/ MEBO 治疗促进皮肤快速生长, 减轻疼痛及减轻或控制局部创面感染。结果: 本组病例均取得较好效果, 涂药2 月后疼痛便减轻至消失, 局部感染亦能得到较好控制, Ⅱ度创面愈合时间为8 天~ 10 天, Ⅲ度创面约为15 天~25 天, 比传统疗法治愈提前5 天~15 天, 1 个月以内愈合者基本上无明显瘢痕。结论: MEBT/ MEBO 应用于带状疱疹治疗效果较好, 提高病人在病中的生活质量, 是一种操作简便, 疗效确切, 经济实用的治疗方法。
【作者单位】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盐城224001
带状疱疹是由单孢带状疱疹病毒感染所引起的以皮肤损伤为重要特征的疾病, 皮肤损伤部位与周围神经分布有密切关系, 临床上局部疼痛尤为剧烈。在局部皮肤损伤治疗方面, 传统一般治疗以红外线治疗仪、氦氖激光照射及局部疼痛涂锌油膏、红霉素软膏, 以及干燥疗法等。往往疗效不佳, 极易感染、红肿以及有脓性分泌物, 极易使创面加深, 演变为Ⅲ度创面。 局部剧痛是由于受损伤局部组织产生的某些化学递质, 如组织胺、激肽和蛋白酶等刺激神经末梢所引起的, 临床应用表明应用MEBT/ MEBO治疗后, 能迅速止痛,说明MEBO 能中和创面组织所产生的化学递质[1 ] 。MEBO 治疗带状疱疹止痛效果好, 其机理为: ①药物本身无刺激性。②药物隔绝了空气避免干燥刺激。③药物的通畅引流使创面渗出物、分泌物和液化不断排除创面外, 带出细胞坏死分解释放的化学物质和代谢产物, 减少刺激。④药物改善了局部微循环功能, 减轻了组织缺血、缺氧, 水肿对神经末梢的刺激和压迫。MEBO能松弛立毛肌, 使疼痛减轻或消失[2 ] 。本组有52 例在用MEBT/ MEBO 治疗前就有程度不同的感染, 有的病例感染较严重, 但使用了MEBT/ MEBO 治疗后, 2 日内红肿明显减轻, 3日后就迅速消失。说明MEBT/ MEBO 抗感染能力强, 其抗感染机理可能有以下几点: ①生理湿润环境维持了组织细胞的正常条件, 增加了其自身抗感染能力。②药物本身有一定的杀灭细菌的能力。③MEBO 能使细菌变异, 降低细菌的毒力和侵袭力[3 ] 。④药物膏体的流动不利于细菌在组织中寄宿、生长、繁殖。⑤药物本身具有一定的抵抗局部炎症介质的释放。本组用MEBT/ MEBO 治疗总疗程比传统疗程快许多, 有促进愈合作用。是因为MEBT/ MEBO为受损皮肤的再生提供了良好的生理环境, 创造了一个具有皮肤呼吸功能的创面隔离条件, 避免创面的再损伤, 能引流净化创面表面的污物和坏死组织,还能参与损伤组织间的引流过程, 促使组织间坏死物外溢于创面。能改善局部微循环, 增加局部血流量, 促进局部的新陈代谢, 具有促进创面愈合作用。显著缩短疗程, 较传统疗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本组用MEBT/ MEBO 治疗后, 其愈合时间比用传统疗法愈合时间提前5 天~15 天, Ⅱ度创面愈合后无瘢痕增生, 仅有3 例Ⅲ度创面愈合时间在21天以上有轻度瘢痕增生。说明MEBT/ MEBO 能控制纤维素的过度增生及促进上皮细胞再生分裂, 使两者间接近正常生长。带状疱疹是皮肤损伤经历一个水肿、起泡、溃烂炎症至被修复的过程。MEBT/MEBO 疗法简单易行, 价廉物美, 操作方便, 无需特殊的医疗设备及设施。非常适合家庭使用。

<>附:泰王国卫生部部长致函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国大使

< align=right>泰国 曼谷 10200
Samsen 街275号,Devaves 宫
泰王国卫生部
1990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曼谷Ratchadaphisek 街57号,10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阁下:

<>我们荣幸地以卫生部的名义,向阁下:并通过阁下向贵国政府表达我们对派遣由中国烧伤创疡科技中心徐荣祥教授等组成的专家医疗队来泰国治疗并照料烧伤病人的无私援助的由衷的感激和真诚的谢意。由于徐荣祥大夫及其一行在Rajavithi 医院治疗期间的共同努力。治疗获得了优异的令人满意的结果,由该医疗队带来的湿润烧伤膏"MEBO"也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

<>由于煤气爆炸受害者人数很多,其中许多人尚未能使用该药治疗,我们谨向阁下请求允许我们将尚未用过的剩下的药膏留下,该药疗效已被广泛公认,其他医院仍然需要此药。

<>我们再次向阁下及贵国政府致谢,感谢你们的援助和合作,并希望我们的要求能获得阁下的关照。

<>阁下,请再次接受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卫生部部长

Marut Bunnag

18#
 楼主| 冷月心炉 发表于 2005-10-19 12:54:00 | 只看该作者
续前篇置疑里没有说透的话——再与星月商榷
< align=left>. “响鼓不用重锤”、“给人留面子余地”是与人为善的我处世原则之一。为此,上篇与星月商榷的帖子我留了没有说或是没有说透的话,现在看来有说完它们的必要。

< align=left>   星月多次提到你夫人的脓皮病是被你用烧伤膏治愈的。但是在临床上,凡对有渗出、尤其是脓性渗出的肌肤病灶原则上是禁用必含凡士林的软膏剂型的,记得多年前实习时,带教老师一再强调这一点,故印象很深。原因很简单:用通俗点话来解释有“沤烂”加重感染之虞,此时应该使用的是有收敛、吸收作用的洗剂、溶液剂或水相霜剂等。听P友说星月推荐的这种烧伤膏油性很重,本人不由对星月为自己妻子治疗脓皮病时勇于创新的精神表示钦佩。
   不好意思,这一点本人上次曾想到要置疑的,但出于对你......的顾及,再说也考虑到P友得上脓皮还敢擅自用药的几率毕竟很少,也就按捺住了这第一句想说的冲动。
   本人在上一篇质疑里曾经提到烧伤的体表面积与P的病灶之广泛无法并论的意见,现做进一步简要阐述,让论坛里这段时间熟稔了“烧伤膏”的P友们也对烧伤知识略知一二:
   烧烫伤的体表面积大于10%时便应视为严重,可以发生疼痛性休克。大于30-40%则危险性已很大,可以下病危通知书了;大于70%大多死亡。
   烧烫伤的危险性已经不是在肌肤上。它致命处是剧痛与渗出导致的微循环障碍、水电解质紊乱引发的休克,以及后期的感染、败血症、脏器功能衰竭而引发的死亡。
   故此,对于大面积的烧伤,首当其冲是全方位的防治休克抢救生命的治疗,清创以及外用药是后一步的事情了。
   这就是我说的对大面积烧伤患者不可能以烧伤膏作为主要治疗药物,故而其用量及其花费不可能与往往需要全身广泛面积使用的P相提并论的原因了。
   其实我在前篇强调这些的真正原因,是我还忍下了第二句话没有说:当对一种药物真正成分还不是很清楚时,哪怕是外用药也应特别注意不要长时间大面积使用。因为皮肤的吸收功能是不容忽视的!
   最后还有第三句前篇没有说透的话:星月说烧伤膏治好了他夫人脸上的“黑头”。在皮肤科,黑头俗称“黑头粉刺”,其医学名称是“痤疮”。用油性很重的烧伤膏治愈了发生在毛囊皮脂腺上的痤疮,总觉得机理上怎么也说不过去似的,呵呵。
   即便如此,我还是要重复一次个人看法:星月你向大家推荐美宝湿润烧伤膏,介绍你的个人使用经验,你没有错。甚至你的付出与辛苦值得感激。只是你做的有点过。
   我在自己的系列帖子里曾重点谈到过四力,其中便有“抗拒诱惑的定力”一说。我也一再表明我自己已经具备了这种定力。但是,人活在世上,不能光为了自己,是吧?
   故而,有此二帖。

<>

19#
飘零 发表于 2005-10-19 14:59:00 | 只看该作者
冷月,写得好!
20#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05-10-16 19:29:00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打击“药托”是每一位医生和患者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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