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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人倚西楼 - 

屈辱的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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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桔子 发表于 2007-5-26 12:51:00 | 只看该作者
做个坚强.自信的母亲.你是最棒的.[em17]
22#
 楼主| 人倚西楼 发表于 2007-5-25 19:18:00 | 只看该作者
<>                傍晚,已经来客人了《在镇上做的是餐饮住宿生意》,他却不见踪影。打电话被告知要到枣阳去,一个同学的生意开张。我知道是借口。我说你回来,我走。已经坐在了班车上,他带孩子撵过来了 。孩子泪流满面,可是一句话也不说。我好久没流出的眼泪夺眶而出,胸口闷疼。


<>          我说 我们没必要复婚了,商量孩子的事情吧。我就一个条件:带孩子走。你看给好多抚养费你可以承受?他说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嫁人。我说可以。他又说即使你不嫁人,我也没能力供养孩子在枣阳上学,将来的开支更大,所以孩子跟着我。。。那一刻我真想犯法。我压抑着愤怒的自己对他说“婷婷有你这样的爸爸真可悲”。。


<>        我离不开女儿,孩子更要妈妈。如果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我走的也心安。可他不是。


<>       我最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我带孩子走。不要他的抚养费。。。。。

23#
 楼主| 人倚西楼 发表于 2007-5-25 19:3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y199在2007-5-25 16:48:42的发言
   
     2、如果是协议离婚,而你又确实想要这个孩子,那就找个律师吧,通过人民法院来解决。他对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遇到这种无赖,你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            他的确是个无赖,爹妈也奈何不了的无赖。法律也没办法,房产是违章建筑,钱,他永远也称没有。。全当他死了。。。

24#
060101 发表于 2007-5-25 20:03:00 | 只看该作者
<>西楼姐姐,我觉得你做的很对。不要和他复婚,没有幸福可言。


<>既然依靠不了他,就选择其他,世界无限大,人很渺小,短短几十年的生存,没有必要耗在一个人身上。


<>不要伤心,坚强一点。你就是你女儿的榜样。

25#
上午 发表于 2007-5-25 23:17:00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保证一辈子不嫁人”呀?纳闷。。
26#
我爱老婆 发表于 2007-5-26 01:11:00 | 只看该作者
是你吗。林娃的好朋友是吧。你给我老婆说了好多次论坛的地址,我今才上呢。一上来就看到了你的帖子。听林娃说过你的好多故事,甚至你贫血的童年,还有你们的学生年代。很佩服你的坚强。林娃说你太善良了。可是你不该对你那混蛋老公这样,他不配!
                           有时间到我们这来散心吃大虾。祝福你和你的女儿。嘿嘿要不带孩子到我们这找工作,我们可以帮你照顾点女儿啊。。。
27#
 楼主| 人倚西楼 发表于 2007-5-25 23:23:00 | 只看该作者
        晚上给二姐打电话告诉了我的决定。姐姐说这样也好,免得你的心天天揪着。他那样的人你还有念头跟他复婚!我问姐姐我的工资能撑住我和女儿的小家吗!姐姐说你吃点苦哪有什么不能的。只有姐姐理解我的傻我的憨。当初离婚一无所有时所有的朋友甚至家人都埋怨我的傻。可只有二姐说你解脱了。没有钱不怕,怕的是你活得没劲头。

             一旦有了方向,心情也就不沉重了。唯有坚强才能生存!我相信我和女儿会有一个好的明天。
28#
当时已惘然 发表于 2007-5-27 00:23:00 | 只看该作者
<>前天回了帖,但是今天这一看,论坛改版过程中好像遗失掉了。


<>西楼你的决定是对的,带着孩子离开。想当初离婚应该也非一时冲动,既然是深思熟虑选择的路,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回头。上帝关闭了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风月过后总会有阳光。请一定要坚持!


<>其实那天看了你的事,一直有许多话想说,只是思绪一团,理不出个主题,赶稿直至凌晨,还是有头无尾。关于婚姻,我虽未曾涉足,只是作为城外之人,尚算看得颇为清楚,你切莫将它视作你人生的全部,婚姻的成败并不能成为衡量做人成败的准则,它只是一个经历而已。

29#
小宝 发表于 2007-5-26 19:10:00 | 只看该作者
姐姐:加油啊!我相信你!!!好人有好报!
30#
慵懒の猫咪 发表于 2007-5-26 16:12:00 | 只看该作者
真欣喜看到你最后做出这样的决定!你的宝贝天使会为有你这样的妈妈而自豪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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