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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4188875
< >我以前的經驗,是當P已經平了,和患處的皮膚紅了,暗了。
< >便要開始每星期,只照三次,即隔天一次,但每兩次之後,便要在下次加長一點照燈的時間。
< >(但我不能給太多意見你,因為各人的皮膚耐受不同,也不知你的UVB機型種類、燈管長短,電壓‵波長如何)
< >(但你很妤運,你自己有UVB機,可以慢慢試用,慢慢探索)
< >為何控制了,便要開始每星期,只照三次呢。因為要使患處的DNA皮膚細胞能夠受UVB光破壞了之後,有時間修復。
< >否則,如果每天也被UVB重覆破壞皮膚,DNA其中某一條的生物鍊受損壞,無法或無時間修復,便有皮膚癌化之險了。
< > 這是我的經驗,希望能對你有用和參考,幸運的4188875網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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