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天。效果还是一般。
仅有三四个小点消失不见。
其它,该红的仍是红,稍稍淡一点而已。
海,差不多不能再去了。
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开始转凉。
昨天吃饭,包包被人拎走。
突然间很讨厌这个城市。
在空间里写一篇文字。
偷
八月二十三号是个不幸的日子。
一众熟人相约去喝两杯。我拒绝了。
然则,自己出去吃饭,放在身边的包包竟然被窃。
一直是个很小心的人。
就连包包放在身后,也是不期然想要放在身侧才觉得安全。
可竟然还是。。。
钱财丢失倒是其次,最闹心的是一堆信用卡,还有身份证,一个跟随我多年的LV。
偷,是天下最可耻的事。
长久以来,我告诉自己,什么都可以要,唯独已经属于别人的东西不能要。
可终究还是在期待与自责的矛盾中丢失了心爱的东西。
打电话给冰冰的时候,她笑,为什么没有把人给丢了呢。要真是弄丢了人,我还能讨杯酒喝。
无语。
自我保护意识甚强。所以至今仍未丢失自己。
每一个人都劝慰,钱财乃身外物。破财消灾。
我苦笑。并未痛惜丢失的钞票,那只是无可寄托感情的东西。可是,那一些自己曾一眼看中的,精心挑选的,哪怕是仅值数元的小玩意儿,再得重新寻找,又得花费多少时间跟心情。
在这里。陌生的地方。
忽然之间很想念,千里之外的家。想念我的一切,安好无损在那里的东西。
灵魂丢失了。一片空白。
没有人能理解这种感受。
真的很想有个依靠。非常,非常,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