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朋友你好,你帖中所提的两种药我都没用过。我在网上查到了几条天鹿消银胶囊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一:http://www.ybfda.net/news/ReadNews.asp?NewsID=518
< > 今年10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52次,车辆10台次,对全市各种媒体近期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店到街头散发、张贴违规药品广告,没收了“蛾苓丸”违规药品小报400份,其中江安电视台播放的“亿干王”和宜宾电视台播放的“脑栓康复胶囊”、“天鹿消银胶囊”、“肺安片”、“十一味丸”药品广告内容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七条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已提请同级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 >《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七条 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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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http://www.cnhan.com/gb/content/2005-03/11/content_438543.htm
< > 【事件】来汉索药不见经销商
< > 今年54岁的刘玲患牛皮癣已有四五年。前年,她在媒体上看到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的广告后,从沙洋来到武汉循礼门某药房买药。当时,经销商热情地向她介绍了这种名为“天鹿消银胶囊”的药品,称其对治疗牛皮癣等皮肤病颇有疗效,“试用期三个疗程可享受半价优惠”。
< > 试用期后,刘玲再次到武汉购药,此时,经销商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合同:使用该药品5个疗程仍未治愈者,可免费获取药品。落款处盖有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的公章。
今年年后,已服用天鹿消银胶囊8个疗程的刘玲,病情并未痊愈,便和老公拿着合同来汉找经销商索取药品。可当他们找到代为售药的循礼门某药房时,却发现柜台上已看不见这种药了。药房工作人员称,促销员自去年腊月二十六回家过年后,就再没来过。
刘玲随即拨打了该厂家湖北省总经销商邓勇和其他促销员的手机,均被限制呼入,就连药品包装盒上标注的厂家号码,也提示是空号。
刘玲称,近一年来,她共花费药钱和路费6000余元,现在不仅病没治好,连当初承诺免费赠药的经销商也不见了踪影。
【调查】售后服务中心人去楼空
据循礼门某药房负责人介绍,去年店内曾代售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鹿消银胶囊,“药品促销员都持有药品合格证和厂家的销售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不然我们也不会把药放在店里卖”。
该负责人分析,经销商当初为了提高销量,与许多患者签订了“免费赠药”的合同,如今到了患者要求赠药的高峰期,经销商无法满足患者需求,干脆避而不见。店方还抱怨,因药品经销商此前一直很有诚信,药房年前向其支付了一笔货款,现在药品却一直没有着落。
记者找到位于江汉北路金茂大楼17楼的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武汉售后服务中心,保安告诉记者,该中心已于年后搬离。
【律师支招】患者可向药监部门查询厂家真伪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张彤律师认为,既然患者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上加盖了制药公司公章,且患者在服用该药品5个疗程后未痊愈,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就应成为承担民事违约责任的主体。
张律师指出,患者和代销药品的药房,都应向药监局和工商局查询该公司资料。如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同时具有药品生产和销售资格,患者可到药监局等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如是一家虚假公司,则该公司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有关部门应对此立案侦查。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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