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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征求意见(关于P友婚姻介绍所得成立)尤其是未婚P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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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老头 发表于 2005-5-24 02: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好


<>亲爱的P友们好


<>     我想办一个P友单身俱乐部,说白了就是P友婚姻介绍所,。原因就是本人也深受单身之苦,俗话说得好,光棍苦.光棍苦,裤子破了没人补。当然了本人单身的原因是应为自己太丑,很多美女都说了:宁肯全身长满P,也不会和我这样的人结婚。那言外之意就是看着满身的P,都比看着我舒心。所以本人也想开了。下定决心,宣誓做个单身老贵族。真乃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想也甚是悠哉。


<>   我虽是如此,可是广大未婚P友们可不是向我这样啊,他们英俊.潇洒.漂亮.聪慧,只是因为这个P搞得他们似乎被关进禁爱的拘留所。但是,有P并不是他们自身的错阿,他们同样有权利去爱,有权利得到爱。所以我们应该去帮助我们的未婚P友。把他们释放出来,让他们尽情的去享受他们爱与被爱的权利。说到这里我又要怪那些已婚的P友们了阿,你们真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自己吃饱了,就不管别人了? 你们要想到天下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啊。所以阿,你们要向我丑老头学习,什么叫党员啊?这就叫党员!


<>    我也知道有的朋友不赞成P友与P友结合,当然这也有它一定的道理。但这个道理是在某一个角度去诠释它而得出的。也就是说换个角度又是另一番道理了。有过聚会经历的P友们一定会有这样的一种体会,不管彼此熟不熟,见面后马上就变成了朋友,彼此之间没有了拘谨,没有了隔阂,没有了不好意思,很自然的就能裸露出身上的P让对方看。大家聚在一起的那种开心愉悦的心情是从P友以外的朋友当中所得不到的。这说明了患P得人有一种微妙的或者说是有一点扭曲的心理,只有在面对P友的时候这种扭曲才得以伸展。心态才更为平和,也就是得到了一种开心。别的不说,只是这一份开心都是我们应该去追求的。要知道人的生命不是永恒的,它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所以我们要在有生之年去追求每一分应该属于我的幸福快乐。人活着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开心。而夫妻间的情爱又是人世间最高层次的幸福享受,每个人也包括我们每个P友都有权利拥有这种幸福快乐,所以每个人都应该认真的去追求,认真的去享受。同时也该认识到它的神圣,它的伟大。如果能够拥有一份真正的爱,也就是找到一个自己爱的,也能够真正爱自己的人,那嘛,就是拿全世界来,也不换!


<>     目前这还只是我的一个设想。目的就是能给一些未婚P友们提供了一个加深了解,互吐心声。以至能携手共进的一个平台。所以在这里征求一下广大P友的意见。觉得好的朋友就给留两个字:支持 就行。


<>     当然要想加入这个单身P友俱乐部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报名的时候需要你带着单位或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离婚的需带上离婚证方可以。主要就是怕一些已婚的P友浑水摸鱼。借此机会再找一个英俊.漂亮的异性P友,好把家里的爱人换掉。哼~没门,我们要严格把关。哈哈哈哈哈,玩笑了~~~

丑老头要做P友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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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 发表于 2005-5-24 07:28:00 | 只看该作者
<>   希望大家都能参与讨论,在互助论坛增加一个版面就叫“单身贵族”“单身俱乐部”什么什么的,最好在找个“知心姐姐”“知心哥哥”做版主,为单身的病友、少男少女提供一个特殊的平台进行交往、交流。

<>支持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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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儿 发表于 2005-5-24 11:33: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建议版主加精!

4#
成都张波 发表于 2005-5-24 16:37:00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其实我已经结婚并有了孩子,但是我希望看见所有的单身朋友找到自己的情感归属.爱情应该和P无关!

<>建议网站管理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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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flypig 发表于 2005-5-24 16:48: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是支持,但这样合适吗?男性病友大多有勇气站出来,可是女性…………
6#
非烦女孩 发表于 2005-5-24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女性怎么了,如果能找到如意郎君,有谁不同意吗?反正大家都不认识嘛,有什么嘛,可惜俺没有机会啦,哈哈。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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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乖乖 发表于 2005-5-25 23:19: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如果真能实行,必须要“严格把关”。
8#
大江东去 发表于 2005-5-26 08:28:00 | 只看该作者

萌尔夫软膏体会

<>请问楼主是否有一些具体的设想,比如在新浪uc开设语聊什么的。。。

<>我要申请当个版主、管理的大官呢,有女朋友的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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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丑老头 发表于 2005-5-26 10:30:00 | 只看该作者

[讨论]征求意见(关于P友婚姻介绍所得成立)尤其是未婚P友们

9楼的东去阿,你也去UC玩吗?你有女朋友是好事啊,但是不准花心阿,哈哈哈哈
10#
妖精的手指 发表于 2005-5-26 11:37: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你,呵呵,臭老头


<>还有就是我当那个顾问的事情你怎么决定的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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