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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9 晴
现任局长是2008年4月履新的,截止到今年11月22日之前,两年半的时间里,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还没有和局长同桌吃过一回饭。倒是局长任副职的时候,一起吃过两三回。 要论我的禀性,眼里容得下几个同事?无论领导还是一般科员基本作8小时交往,有水平有素质做我朋友的寥寥无几。然而,虽属小吏,毕竟也是官场,如何能做得到泾渭分明呢?难得糊涂仍是第一要务罢。 人有时候真有一种贱性。上次陪局长吃罢晚饭,回到家,对妻说,两年半,没有和局长吃过一回饭,这一周,居然和局长吃了三回。记得有一个人说,人混到什么样叫做境界?别人永远记得和你曾经吃过一回饭! 因为工作加班,今晚又陪局长一起吃晚饭,可惜,餐桌上我犯了一个致命的小错误,其他同事应该没注意,但我猜局长应该注意到了。世上还有让我更后悔的事么?同事送我回家,下了车,走在小区的路上,冷风一吹,气得打自己一耳光。在别人看来或许算不了什么的小事,于我却是天大的事! 完美是一种负累,甚至是一种负罪。怪不得古人说,伴君如伴虎,要慎之又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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