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真好
回到家,把电话本翻开,打了一圈。
一边安抚老婆,一边耐心等消息。
朋友多,反馈的信息也多。
但是规定是孕期三个月内建档,而我们已经过了三个月,加上今年孕妇超级多,所以大多医院都不能接收了。
在朋友的帮助下,选了一家妇产医院,据说在本市算是牛X的。
去了医院,也被告知床位到12月的都满了,心灰意冷。
临走前医生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不早来?
我解释在上一家医院被耗时和不接收的原因。
医生听完当即说,收了,我们收了。
大喜之余问医生为什么,原来是有规定,妇产医院必须接收多胎产妇。
开单、交费、检查、盖章……(翻看登记簿的时候发现,双胞胎、三胞胎、还有四胞胎)
哎呦妈呀,规定真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4-28 1:47:0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