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扬沙银屑胶囊、夫奇银屑1+1”因违规被河北药监处理
为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省局决定对2011年1-4月份在我省媒体发布频次高、违法情形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品种,按照发布区域、影响范围,对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腰椎痹痛丸”等37种药品、2种医疗器械、13种保健食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对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肝友胶囊”等51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在发布违法广告设区市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日起执行。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广告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局和省局2011年度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整治发布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二、立即将本通知传达至所有的药品经营单位,并通过有效途径加强宣传,增强民众对违法广告产品的防范意识。 三、各市局要加大对本辖区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拒不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要对该企业实施特别监管,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局。 四、各设区市局负责审验本辖区范围暂停销售品种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申请,严格按照《整治发布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冀食药监稽〔2010〕233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审验合格的,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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