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屑胶囊”、“净廯丹”涉嫌违法广告
内蒙古药监局2011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银屑胶囊”(Z20100218)、“净廯丹”(Z20090752)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 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明”,被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http://www.nmfda.gov.cn/CL0219/10301.html “银屑胶囊”:国药准字Z20100218,北京同仁中医药研究总院,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 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明。 “净廯丹”:国药准字Z20090752,北京兴邦制药有限公司,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 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