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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揭开“职业药托”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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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银威 发表于 2006-2-27 20:4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align=center>揭开“职业药托”内幕


< align=center>阅读提示


<>  你打开收音机,常常会听到这样一些药品医疗广告:一些“患者听众”把电话打进电台直播间,述说自己服用了某种药品后,疗效“十分显著”“太谢谢了”之类的语言。接下来,“医疗专家”则会说:“祝贺你呀!为了根治你的病,还要再用一至两个疗程的药……”


<>  谁会想到,这样动听广告的背后,却隐藏着意想不到的“陷阱”。


<>  近日,一名知情者向本报反映:这些“患者听众”中有不少是“职业药托”——这些人专门靠参与电台直播药品广告互动来骗人——之所以知道这些内幕,因为他就曾是一名“职业药托”……


<>  自曝内幕


<>  我曾是一名“职业药托”


<>  11月16日晚,经过事先约定,记者见到了已辞去“药托”“工作”的陈树(化名)。“我50多岁了,本以为干‘那活儿’轻松,每月还能挣500元。但干了一个月后,觉得这是骗人的活儿,就辞职不干了,现在找到一份家政工作……”


<>  ■培训11月2日上午,陈树和另外两个同伴来到郑州市解放路的劳务市场,准备找份工干。不久,一个30多岁的男子走了过来:“我们公司缺话务员,每天就是打打电话,一个月能挣500元,还管吃管住。”陈树一听,“这活不赖”,就跟着这个男子走了。


<>  到了这家公司,陈树才发现,所谓的“打打电话”,就是每天在各个电台的药品广告时间,向直播室打电话。


  一进公司,男子先对他们进行了“培训”。“他让我们坐在电话前,一句一句地教我们怎么说,然后让我们学。比如说,‘我老了,我有前列腺炎,吃了这服药效果很好,吃了一服就好了’。好个屁呀,我没有前列腺炎,也没见过那药是啥样子。反正就是按照他教的说瞎话呗。”


  除了前列腺炎,还有其他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性功能不好等等。“我们谁也没得过那种病,都是电台里‘医疗专家’卖啥药,我们就说啥病。”


  ■上岗培训了两三天,陈树等人就“上岗”了。从每天早上5点多开始,一直到晚上12点,各个时段都有要打的电话。不打电话时,他们就在屋子里歇着。“每人每天要打20多个。我们住的单元房里有七八个人,都干这个。”为了打电话方便,公司老板给陈树等人一人发了一个小灵通。话费都是老板事先充好的。


  老板还给每人发2张单子:1张单子上列着很多电台医疗广告的热线电话,另一张单子上列着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名称、主治什么病、每种病的疗效等等。“我们就照着单子上列出的电话打,每打完一个热线电话,就画一横线,表示已打过。”


  “实际上,我们在电台里说的都是瞎话,是在欺骗患者。”陈树说,“我这么大岁数了,不能一直干这缺德事,就辞职了,我们一同去的3个人还有1个人还在那儿干,他姓谢,安徽人。”


  记者暗访


    “药托公司”隐身城中村


  11月18日、20日两天,按照陈树提供的老板电话,记者以大学生的名义应聘“话务员”。拨通电话后,对方称他不是老板,也是个“话务员”。20日,记者拨打电话时,对方称最近不招人了。


  昨日下午4时,记者以找“老乡”陈树的名义,来到燕庄某居民楼的512房间——陈树曾工作过的地方——在这个3室1厅的单元房内,几个人办公、生活都在这里。


  客厅里,两名男子正对着一张单子打电话。记者见到,纸上许多地方已经做过标记。


  听说记者帮陈树找了份工作,两名男子说:“你去里屋找老谢吧。他知道陈树去哪儿了。”


  走进里屋,老谢正坐在床上用小灵通打电话,他前面放着两张纸:“你们的药太好了,我吃了这种药,前列腺病痊愈了,性生活质量也提高了……”


  记者看到,他面前的纸上打印着各种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名称,上面还有主治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肥大,肾虚、肾亏;治疗周期为3个月,一周期即可痊愈,该治疗仪采用原装进口生物芯片等内容。


  老谢挂了电话:“你找谁?”记者:“我是老陈的老乡,帮他找了一份门卫的工作,管吃管住,每月净落600元。”


  “听说老陈找到新工作了,你说的工作我去干吧?”老谢说。


  记者:“这儿工作不是好好的吗?”


  “哎,我们每天就是在电台的医疗广告时间打打电话,活是不重,但是时间长了,听众对我们的声音都熟悉了,不能干太久了……”老谢说。


  这时,客厅里的男子走了进来,老谢马上躺在床上不再说话。


  权威说法


    “药托”广告应当受到查处


  针对“职业药托”的现象,记者采访了省工商局广告处的相关负责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他说,这些“药托”在电台医疗广告时间专门从事“托”的角色,完全是违法的。他分析说,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了一些电台在播出这些广告时把关不严。“在查处过程中,取证虽有一定难度,但各级工商部门将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将责令播出违法广告的电台停播违法广告,并对相关媒介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大河报□策划 热线新闻部 记者 梁振廷 刘永生 文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27 20:49: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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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不惧银威 发表于 2006-3-6 19:3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饕餮在2006-3-5 4:19:44的发言:
现在的“药托”和“医托”太多了,最不好分辨的就是“软性宣传”,可恶之及!

<>最可恶的是混进我们论坛,也装作是P友,还大谈治疗体会等等......为了更好的打击他们, 我在这里不便透露信息,但我绝对不会放过那些药托!!我的职业和良知也不容许我放过那些药托!!

3#
潇湘妃子 发表于 2006-3-9 07:55:00 | 只看该作者
嗯~~~到我们这里来的要托~~我们坚决予以取缔!!!!!
4#
 楼主| 不惧银威 发表于 2006-3-4 19:19:00 | 只看该作者
医院生活,有对病苦的感怀,有对死亡的感慨,也有缠绵之情的困扰和暧昧之怀的怨恨,还有悠闲的舒畅与寂寥的孤惆。
  世上没有完全和永远适应人心意的生活。无论哪个阶层,也无论他过着怎样优越的生活,总会有他不称心和不如愿的方面。人是得不到永远满足的,不会得到永远十全十美的中意,无论他是谁。当某个人走到人生终点的时候,他便起码要有那么一两件事情没能如愿以偿;当他离开人世时,一定会留下多多少少大大小小或轻轻重重深深浅浅的憾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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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 发表于 2006-3-5 04:19: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药托”和“医托”太多了,最不好分辨的就是“软性宣传”,可恶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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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砂壶 发表于 2006-2-28 08:00:00 | 只看该作者
<>打击医托,药托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患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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