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了,比我预想的要轻松许多,虽然有些课程是可以选修的,但我全选了。
都说象牙塔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不过对我来说除了学习并没有更多乐趣。
宿舍的同学都喜欢出去上网打游戏,或者不断的变换女友,而我还是一成不变的学习。
天真的我以为在学习中就会度过大学生活,不幸的事却发生了。
小我一届的一个女同学喜欢上了我,和她只是在图书馆偶遇几次也没有搭讪,但还是被她相中了。
要说这个女孩子的条件还是可以的,168的身高,婀娜的身姿和酷似张柏芝的相貌,在学校被称为校花。
但她并不符合我的择友标准,我心目中的女友应该张口就骂、抬手就打,一生气就撒泼打滚、动不动就给点武力威胁,就好像红太狼的那种。
这么漂亮的女生追我,搞得我不厌其烦,拒绝了她几次。
连宿舍的同学都看不下去,问我为什么不同意。
我回答,丑妻近地家中宝,她长得这么漂亮和柏芝似的,霆锋都管不住,何况是我。
世间的事就是这么无奈,女孩子的爸爸是我姨妈邻居四婶娘家妹妹同学的远房亲戚,也是一个上市公司的大老板。
在众多亲朋好友同学老师的劝说下,我同意和她来往,但只是作为普通朋友交往。
自此每到中午吃饭时,她就在食堂买好饭等着我,时不常还送水果到我宿舍,几乎每次都被同宿舍的同学吃光。
一到周末她就叫上我出去玩,吃美食、去酒吧、游乐园、逛商场。。。。。。每次回校的时候跟在后面的她都拎着大包小包,都是给我买的东西。
虽然她对我一往情深热情似火,但我还是找不到恋爱的感觉。
几次找借口和她分手,她都泪流满面的对我说,亲,我哪里做的不好,你告诉我,我一定改。
自古豪杰多柔情,更何况我一个凡夫俗子,看到她的眼泪我就心软了。
就这样,大学时光很快就过去,我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换就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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